证监会通报两起内幕交易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06 05:00 来源: 证券时报网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刘璐
中国证监会昨日召开媒体通气会,通报了两起内幕交易案件。其中,国都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原董事总经理王保丰利用相关重组内幕信息交易“ST天龙”,情节严重,涉嫌内幕交易罪。证监会于2011年12月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在王保丰案件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监控发现的线索,经过前期调查,2011年7月5日,证监会决定对“赵某”等账户异常交易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天龙)股票的行为立案稽查。
经查,2010年8月初,ST天龙实际控制人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步思路和设想与王保丰进行了沟通和探讨,国都证券相关人员随后向ST天龙提供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草案提供给ST天龙实际控制人。王保丰通过参与沟通、履行相关职责等,知悉了ST天龙非公开发行这一内幕信息。“赵某”证券账户于2010年10月27日开立,随即于10月28日转入资金500万元。10月29日至11月2日期间,王保丰操作“赵某”账户买入ST天龙62万余股,买入金额500万元,股票复牌后于11月22日至12月21日全部卖出,获利34万余元。
王保丰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同时涉嫌构成《刑法》“内幕交易罪”的情形,依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去年底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王保丰作为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资深从业人员,违背商业信赖原则,无视法律规定,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近年来,内幕信息知情人使用自己或近亲属账户实施内幕交易的情况逐渐减少,一些内幕信息知情人转而利用他人账户或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进行内幕交易以规避法律的惩处。
在另一起案件中,证监会通报称,2010年3月,证监会对部分账户涉嫌内幕交易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宏宝)股票的行为立案调查。调查发现,毛伟利用相关重组内幕信息交易“江苏宏宝”,情节严重,涉嫌内幕交易罪。证监会于2011年7月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目前,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证监会将进一步推动对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2012年3月23日,证监会配合公安部召开了证券领域重大案件“破案会战”部署会,部署相关地方公安机关对证券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以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