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外聘委员吴建敏内幕交易被抓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1 00:00 来源: 北京青年报证监会昨天通报,原并购重组委员吴建敏因内幕交易已被移送公安机关———
富凯大厦1916会议室是证监会平常举行新闻发布会的地方,而昨天证监会宣布的这起内幕交易案却有些不同寻常,只因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并涉嫌犯罪的当事人是原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委员吴建敏。有关负责人当场宣布,其已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该负责人表示,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多次强调证监会要带头讲诚信,面对巨大的市场利益,切不可产生“分一杯羹”的念头,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采取“铁腕治军”的态度,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借用他人账户多次内幕交易
经查,吴建敏于2002年5月15日开始,借用其朋友苏某某在北京某证券营业部开立的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
2010年2月10日,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和佛山市恒力泰机械有限公司确定收购计划,2010年4月29日上述收购信息公开,公开前上述信息为内幕信息。
吴建敏作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公司总经理,为科达机电收购恒力泰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属于《证券法》规定的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吴建敏借用苏某某账户在2010年3月10日买入“科达机电”股票3万股,成交金额55.3万元,5月5日、5月7日全部卖出,获利15万元。
然而,这并非吴建敏的第一次。2009年4月13日,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控股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确定。吴建敏作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为祁连山提供清产核资审计服务。吴建敏借用苏某某账户在内幕信息价格敏感期买入“祁连山”股票10万股,11月3日、11月16日全部卖出,成交金额115.8万元,获利28.5万元。
■吴建敏被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2011年11月11日,根据相关举报线索,证监会决定对吴建敏涉嫌借用他人账户违法违规交易股票行为立案稽查。经过前期紧张调查,2011年12月,证监会决定解聘吴建敏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职务并予以公告。
证监会进一步调查发现,吴建敏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刑法》中内幕交易犯罪行为,将吴建敏涉嫌内幕交易犯罪的情况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同时,证监会还依法对吴建敏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
■违法行为与并购重组委员身份无关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吴建敏属于因与上市公司发生业务关系暂时有机会直接获得内幕信息的临时内幕信息知情人,本应保守上市公司秘密,禁绝交易,但是却利用具有重大价值的未公开信息,为己谋取私利。
吴建敏身为被证监会聘任的并购重组委委员和业内资深专业人士双重身份,熟悉市场规则和相关法律规定,理应较一般市场投资者更为审慎地从事证券市场投资行为。但其反而蓄意借用他人账户进行内幕交易,意图规避法律,是故意犯罪行为。
■文/本报记者吴琳琳
■漫画/陈彬
新闻链接
招商证券原保荐团队负责人
李黎明被移送公安机关
昨天,证监会通报了招商证券原保荐团队负责人李黎明涉嫌经济犯罪及证券违法违规案的相关情况。据介绍,2012年1月10日,证监会对李黎明涉嫌在从事项目保荐期间的违法违规事项立案调查,调查发现,李黎明涉嫌职务侵占招商证券公司资金3000余万元,涉嫌内幕交易“漫步者”股票,违规出资3000万元购买所保荐的拟上市公司江西西科林股份有限公司5%股权。证监会已于今年4月11日将相关事实、证据移送公安机关。
中投合拓未按规定
披露持股信息被处罚
昨天,证监会通报了对中投合拓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持股信息案作出行政处罚。据介绍,在北京注册的中投合拓控制“罗某”账户和“中子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已超过其已发行股份5%时未履行披露义务。证监会决定,对中投合拓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中投合拓法定代表人的邹毅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江苏开元控股股东
涉嫌内幕交易
昨天,证监会通报了江苏开元控股股东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涉嫌内幕交易案件。经查,2007年2月27日,江苏开元向其控股股东开元集团书面汇报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时任开元集团董事长兼党委书记丁建明指示江苏开元按照最高比例制定分配方案,最终确定为每10股送2股转增7股派1元现金。2007年初,丁建明向开元集团的合作方陈某借用其控股企业“尚华建材”与“华远投资”证券账户由开元集团使用,并安排开元集团财务人员向上述两个账户转入2000万元资金。丁建明指挥顾某、万某先后向操盘手宋某、任某发布交易指令,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利用上述账户买入“江苏开元”股票317万股。确定分红后,上述账户陆续卖出“江苏开元”股票,获利约1109万元,全部转回开元集团。2011年4月,证监会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查处,目前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
■文/本报记者吴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