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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拟设立股价敏感资料披露制度

2011年06月23日 03:23 来源:东方早报

  特区政府准备29日向立法会提交草案,以建立股价敏感资料法定民事披露制度,提高市场透明度。

  据新华社香港6月22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22日发布消息说,特区政府准备29日向立法会提交草案,以建立股价敏感资料法定民事披露制度,提高市场透明度。

  特区政府定于24日在宪报(编注:即《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该报为公布香港政府启事及香港法律改动的官方出版物)刊登《2011年证券及期货(修订)条例草案》。这一草案旨在订明上市法团有责任披露股价敏感资料;容许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直接在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提起研讯程序;授权证监会成立投资者教育局。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说:“为股价敏感资料建立法定民事披露制度,有助于推动上市法团持续披露资料,提高市场透明度,促使我们就上市法团的规管制度更贴近其他国际金融中心做法,巩固香港作为首选集资中心的优势。”

  根据这一草案,上市法团获知任何股价敏感资料后,须在合理而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披露有关资料。如果上市法团因内部高级人员疏忽、蓄意或罔顾后果的行为而违反披露资料规定,则该高级人员也违反披露资料规定;如果高级人员没有采取合理措施确保上市法团有内部监管制度等妥善措施防范这种违规,则该高级人员同样违反披露资料规定。

  如果上市法团及其高级人员违反这一规定,草案建议向他们施加民事制裁,由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处理;证监会运用调查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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