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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不得从事配资业务

2011年07月09日 03:39 来源:东方早报

  中国证监会8日下发《关于防范期货配资业务风险的通知》,要求期货公司严把开户关。

  近期市场中出现一批以投资公司或投资管理公司名义设立、实质从事配资业务的公司(以下简称配资公司),这些公司为客户配置资金,其中有部分资金进入期货市场从事期货交易。为此,中国证监会8日下发《关于防范期货配资业务风险的通知》,要求期货公司严把开户关,不得从事并以任何方式参与配资业务,履行报告义务、加强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据报道,配资公司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定登记的范围多为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或管理咨询等,未取得任何金融业务许可牌照,涉嫌超越经营范围从事资金借贷业务。配置资金进入不同投资领域,其中包括期货市场。配资业务进入期货市场时,多以配资公司控制的个人名义在期货公司开立期货交易账户,并将账户提供给客户使用,客户存入自有资金,配资公司以此为基数,向客户进行配资。配资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对客户交易账户实施风险控制,亏损达到一定比例时对其进行平仓或要求其追加保证金,以保证配资公司自身资金不受损失,同时收取高额资金使用费。

  对此,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由于在配资业务中,客户资金被配资公司控制,其安全性难以得到保障;且配资放大了杠杆比例,加大了客户财务风险;同时,配置资金进入期货市场,可能扰乱期货市场秩序,存在风险隐患。

  此次发布的《关于防范期货配资业务风险的通知》要求各期货交易所应加强对市场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一旦发现出现异常交易行为的账户为配资公司或配资公司控制的账户,交易所应在依照自律监管规则对其行为查处的同时,立即向工商管理部门及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并向证监会报告。

  上述部门负责人进一步表示,配资业务主体行为主要发生在期货市场之外,因此对配资业务的治理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加强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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