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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琼花否认“染指”稀土

2011年08月01日 02:14 来源:东方早报

  ST琼花昨日发布澄清公告,称ST琼花将被“注入稀土”传闻不属实。

  实习生 肖婷

  针对近日网络及市场传言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002,ST琼花)将被“注入稀土”的传闻,ST琼花昨日发布澄清公告,称ST琼花将被“注入稀土”传闻不属实。

  公告称,ST琼花曾针对传闻致函其控股股东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琼花集团)。琼花集团回函称:琼花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于在青(亦是ST琼花实际控制人)未与拥有稀土资产的他人洽谈合作事宜,亦未与拥有稀土资产的他人签署意向性协议或合同;同时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与拥有稀土资产的他人洽谈合作事宜,亦未与拥有稀土资产的他人签署意向性协议或合同。

  在此次被传“注入稀土”之前,ST琼花曾公布过与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信集团)的重组方案,计划从塑料制造“转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不过这一方案因地产调控而搁浅。ST琼花昨晚称,上述ST琼花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决议有效期已到,其将于近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且第二大股东国信集团和琼花集团来函表示,认为房地产业务资产重组暂不具备操作性,不再继续实施原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重组失败以后,已连年亏损的ST琼花或将面临退市风险。2011年7月29日,ST琼花披露的半年度业绩快报显示,2011年半年度亏损1907.48万元,实现净利润-1907.4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亏12.09%。ST琼花公告称“目前,仅靠公司自身能力,无法扭转亏损局面。若2011年全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2011年度报告披露后,ST琼花将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ST琼花昨日还称,琼花集团为抵偿所欠国信集团等债权人债务,经国信集团等债权人申请,法院拟司法执行琼花集团持有的ST琼花1350万股有限售流通股股份,占ST琼花总股本的8.09%。本次琼花集团持有ST琼花的股份被司法执行后,琼花集团仍持有ST琼花总股本18.27%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仍为第一大股东。在此执行之前,琼花集团持有ST琼花26.36%股份。

  录入编辑:薛冬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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