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艾观察:不能一退了事 投资者保护与索赔更重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8 18:10 来源: 新浪财经新版创业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终于发布,在创业板开板两年时间没有解决的问题,在新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上任不足一个月就发布了,可见并不是复杂与难易问题,而是效率与诚意问题。
从新版退市制度与老版对比来看,增加的两个退市条件表面上看很严厉,其实仔细推敲仍很宽松。
第一点“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收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就目前来看,A股还没有哪家上市公司连续三年收到公开谴责三次,创业板会开创先河吗,可能性有多大呢,再加上公司进行公关,可能性就更小了。
第二点“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这个就更难实现了,目前A股价格最低的是TCL,今日收盘价为2.06元。创业板276家公司中,目前价格最低的是国联水产,今日收盘价为8.14元。要跌到一元以下是很困难的,更重要的是存在人为操作空间。由于创业板盘子普遍较小,在20个交易日内随便在哪一天动用一笔资金将股价拉到1元以上,就可以成功规避退市了。
对于“不支持暂停上市公司通过借壳方式恢复上市”的这一规定,笔者是为其叫好的,这是实打实的硬性规定。
而对于“净资产为负一年暂停上市、两年终止上市”,以及“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将终止上市的规定,前者可以通过财务手段,后者可以通过股票对倒的方式来规避。
对于一些财务专家所谈到的增加更多的可以退市的财务指标,笔者在此不想多谈,笔者更关注的是投资者的利益保护问题。
比如不再通过“*ST”的方式进行风险提示的做法,笔者认为值得商榷,由于退市速度加快,更应该给投资者以明显的提示,比如每公开谴责一次就加上一顶帽子,股票价格低于一元时,股票名称要加红处理,让投资者很清楚地知道这家公司面临的退市风险。
其实这都不是最重要的,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退市后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及索赔问题,虽然说“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警慎”,貌似投资者应该为自己的投资行为负责,盈亏自负,但在A股市场目前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普通投资者无疑是处于弱势地位的。特别是涉及到财务造假以及欺诈上市的问题,必须要给投资者以交待,让投资者有一个高效的索赔渠道,使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最严格的保护。
公司上市时已经把钱圈到手了,退市后损失最大的还是投资者,绝不能让他们圈到钱后拍拍屁股走人,甚至换身行头继续上市圈钱,对于这种公司,还必须要严厉惩罚才能起到震慑作用。
对于造假上市的公司,不仅要将它们清除出去,更要对其进行高额索赔,要像美国一样,让造假者倾家荡产,让索赔者发家致富。不仅把他们圈的钱吐回来,还要自掏腰包向投资者补偿,试问谁还敢挺而走险造假上市?
因此笔者呼吁必须要出台相对应的索赔制度,让劣质公司退市是好事,但决不能一退了事,必须让上市公司及其高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立最健全的投资者保护机制,使我们敢于投资,不怕投资,不辜负数千万股民20多年来对中国股市的长期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