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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尊重小额信贷企业市场主体地位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9 15:24 来源: 新浪财经
“第二届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年会”于2012年1月9日在北京举行。上图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梁斌 摄)   “第二届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年会”于2012年1月9日在北京举行。上图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梁斌 摄)

  新浪财经讯 “第二届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年会”于2012年1月9日在北京举行。上图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以下为演讲实录:

  贾康:谢谢主持人。用8分钟左右的时间谈一下自己作为研究者对于论坛主题的基本看法。

  我们要研讨体现社会责任的中国小额信贷模式,在这个方面,我觉得首先在政府层面上必须介入这样一个努力,政府的社会责任是天经地义的,它必须扶持小额信贷。但是要说到在这个体系里的企业层面,我觉得问题就相对复杂了一点。

  企业层面它的社会责任怎么认识?我觉得首先企业除了自己要守法之外,说到社会责任,显然需要一种伦理和文化的取向,他有一种情怀,要意识到在可能的情况下要超越微观主体的市场眼界里面的成本效益分析。这种社会责任可以对应在前面王主任说的比较广义的理解,我们应该提倡这种伦理和文化的取向。

  有一些民间的企业,自己并不是说规模已经多大,但是他会热心于一些社会公益事业,显然他不是简单的按照成本效益分析这样的微观市场主题的标准眼界看待问题。但是,我认为只说到这个层面显然不够。

  另外一个层面,必须同时说。在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定位上,它不能不讲微观主体的财务盈利模式,这关系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机制问题。从这个角度上讲,我觉得更应该实事求是的说,最有价值的是要研讨在企业理所当然要取得投资回报的这个眼界之内,怎么样更好的,并行不悖的体现应有的社会责任。这个层面的社会责任,跟前面所说到的伦理取向,它应该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如果连自己的生存都不能保证,可能也没有能力谈第一个层次的社会责任。只有自己可持续发展,在这个基础上,才能谈更广阔倾向的社会取向。

  第一,我们谈到小额信贷的社会责任问题,首先要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不能想当然的让他们尽社会责任,他就可以淡化市场主体地位,这不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逻辑。

  第二,积极引导和鼓励小额信贷领域的多样化的探讨。这涉及到我们这个模式的问题,我后面还要专门说,我感觉现在在小额信贷这方面,不光中国说不上有相对成熟的模式,可能放眼世界也没有什么大家能够取得基本共识的模式可言。虽然我们看到尤努斯是比较有影响的称得上模式的探索,但是我自己听到的信息,在中国一些实践中间,感觉有种种问题,我们还不能简单照搬别人的经验。所以多样化一定应该在现在这个阶段上必须承认的,在这个方面做探索的一个主题词。没有一个拿来就可以套用的办法,就没有一继承的模式。

  第三,在探索方向上必须积极合理的加上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以财政危后盾,怎么样可持续形成政策性融资的政策机制。

  第四,我感觉在模式探讨方面,所谓多样化,现在可以看到一些端倪,比如说尤努斯虽然不能简单照搬,但是在中国可不可以进一步探索?它比较强调在草根层面,在农村的社区、自然村落里面,实际上形成了居民之间的互相担保和监督,不是很规范的,但是有这样一个约束力,你要违约的话,邻里会指责他,会影响压力。这个方面保证链条不会随时很轻易断裂。另外在利率表现上,更不是常规金融的低利带,它有时候是中等偏高的利率。

  在最近的调研中我体会到,小额贷款公司是一个值得肯定的探索方向,它有一个准入的门槛,当然这个门槛在某些地方偏高,我们可以探讨是不是可以适当降低一点,就是达到什么样的资金规模。第二,它不允许吸储,它来支持自己选中的支持对象,它就是提供中利贷,在很多草根层面、基层创业层面,常规金融的低利带基本上不起作用,真正指望应该发展更有对应性的中利贷。我们听到很多经验,这样小额贷款公司的决策者,它本身有市场里面的直接体会,他并不仔细研究这个对象有多么规范的财务报表,而是要跟这个申请贷款人谈一谈,有必要到投资项目现场考察一番,然后决定支持还是不支持,这种方式有它天然的合理性。在中国很多草根创业层面,这种中利带贷款,它应该有这样一个更加被重视和积极探讨的这样一个政府的支持态度的。

  同时也要说清楚,这种小额贷款公司,它处理的好就是一个自负盈亏的机制,它不会简单说出了什么问题,把政府乃至拉下水,它不存在这样一个连带关系。这是我们应该充分肯定的。

  在这样一个中利带层面上,当然还有其他一些探索的形式,是不是现在有一些人在反复讨论社区银行或者是乡镇银行也是值得探索的一个方式,它面对最基层,面对草根能够提供小额信贷。另外还应该积极探索政府有资金作为后盾的政策性融资的一些机制,比如说贴息、政策性的信用担保等等。在这个方面,前面已经有若干年的探索,但是成功的不是太多,但是也有一些相对成功的雏形,如果要成功一定要把握两个方面,一个是风险要共担。如果政府资金介入之后,其他的主体,银行、商业性担保公司,认为这是完全由政府承担风险了,那么这个机制不可持续,它马上会出现所谓道德风险。另外,必须有规范的遴选机制。你要有真实的对象,全中国按照草根的小微企业的概念说,千万云集,不可能同时给予支持,到底支持谁,不支持谁,怎么遴选?处理不好就变成中国人情社会的关系主导这样一个政策的倾斜指向,一定要有规范的遴选机制。

  有个例子,杭州西湖区在政府财政资金支持下,变成循环性支持,财政以股份的形式进入小企业,但是它不要求分红,它明确的说就是同股不同权,只要求资金能够循环使用。其他的方面,按照一个投资取得回报的盈利模式来理解这个事情,看到了风险降低了,有了一个积极加入的积极性。风险共担机制是规范现代企业制度。在遴选机制上,他们是一个规范的,经得起各方考评的遴选机制,不敢说选的项目各个成功,但是是站得住脚的,是说的清楚的一个尽可能公平、合理的这样一种挑选的过程。这些都值得我们进一步总结经验。

  总体来说,我感觉政府这里面支持是不可回避的问题,但是财政资金要支持,应该是努力形成政策性资金、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信贷放大的这样所谓四两拨千斤的机制,这才能体现政府介入的应有水准,也才是可持续的对于小额信贷领域的支持机制。这些看法请各位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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