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5日 09:27 来源:新闻晨报
陈鑫
位于虹桥路、哈密路的农工商浦西101分店因销售过期牛奶,消费者发现并善意提醒后,超市依然我行我素。3日,遭工商部门立案查处,并立即下架封存过期产品。因农工商101分店在食品安全环节上存在严重疏漏,工商部门将处以最高5万元的经济处罚。
6月30日晚,消费者吴女士前往农工商超市购物,发现冷冻区的两包243ml装光明原味发酵型酸牛奶饮品包装袋上标注的保质期为2011年6月20日,已经过期10天。吴女士将两包过期牛奶带至收银台,并告知收银员产品已过期,对方当即表示感谢。
7月2日晚,吴女士再次来到该超市,诧异地发现这种过期奶仍在销售,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次销售的是一箱12包。吴女士拿了一包前往收银台结账,收银员没有任何表示。3日一早,吴女士再次来到该超市,发现这些过期牛奶仍未下架,且有消费者购买,吴女士决定再购买两包,并保存了收银小票,向监管部门投诉。
接到吴女士的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农工商101分店开展调查,12包过期牛奶已售出5包,其中吴女士购买了3包。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