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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高级人民法院通报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审判情况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6 17:58 来源: 新民网

  【新民网·独家报道】9月26日14时许,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上海法院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当日,宝山、卢湾、奉贤、闸北、金山区法院集中宣判了今年以来社会影响较大的6起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并在发布会上现场直播“染色馒头”案的宣判全程。

  发布会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丁寿兴通报了近年来上海地区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的情况。2008年至今,上海法院共审结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53件,生效判决117人。其中,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7件,生效判决47人;涉药品安全犯罪案件36件,生效判决70人。

  发布会还现场直播了叶维禄、徐剑明、谢维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即“染色馒头”案的宣判过程。宝山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叶维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65万元;判处被告人徐剑明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被告人谢维珗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言人表示,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发生,既与被告人法制意识淡薄、道德低下、诚信缺失、追求经济效益有关,同时也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及时、不到位等有着重要关系。发言人说,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上海法院必须精心审理、依法从严打击。据悉,上海高院已成立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审判指导小组,中院和基层法院已成立专门审理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合议庭。(新民网实习生 许施帆  记者 胡彦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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