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重庆门店第21次被处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0 18:32 来源: 新民晚报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卖了20个月
涉案店停业整顿并被罚款269万元 7家门店相关人员被刑拘
本报讯 综合新华社、重庆晚报消息:重庆市工商局局长黄波在9日举行的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通报,针对沃尔玛在渝企业以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以虚假的商品说明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重庆工商部门依法对涉案门店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269万元,全部实施停业整顿。
据介绍,沃尔玛在渝共有13家门店,包括10家沃尔玛分店和3家收购的好又多分店。经查,沃尔玛在渝10家分店及2家好又多分店以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销售63547公斤,时间跨度长达20个月,牟取非法利益73万余元,严重欺骗了消费者。同时,沃尔玛重庆九龙广场分店还发生了销售的散装食品未依法标注法定条款,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违法行为。
重庆市工商局认为,沃尔玛在渝分店假借“绿色食品”的名义,将普通冷鲜猪肉标注为“绿色精肋排”、“绿色里脊”等商标名称,按照“绿色食品猪肉”的价格进行销售,隐瞒了商品的真实信息,其行为实质是对消费者的欺诈,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沃尔玛在渝分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重庆市工商局局长黄波介绍说,自沃尔玛2006年入渝以来,因销售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虚假宣传等行为,被工商部门处罚了21次(2006年处罚1次,2007年处罚3次,2009年处罚4次,2010年处罚4次,2011年处罚9次)。
今年以来,各级工商部门加大对沃尔玛在渝企业的指导、规范力度,针对经营中的问题先后发出94次行政指导意见,下达责令改正通知7次,仍未能引起其管理层的足够重视,陆续发生了用过期板鸭加工食品销售案、以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销售案。
据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黄伟介绍,公安机关已对销售假冒“绿色猪肉”金额5万元以上的7家分店,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侦查,并对相关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这个案件现在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之中。
据悉,目前刑拘的主要是这7家门店的负责人和承包经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