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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回应大连欠租十年 解约全因对方阻碍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2 08:14 来源: 《财经网》

  【《财经》综合报道】2日,沃尔玛就大连公司欠租十年欠费上亿发出声明,提出解约是因对方不能按期交付场地,恶意阻碍施工且证照不齐全,沃尔玛已损失了6100万资金投入。

  此前,央视《焦点访谈》报道称,大连沃尔玛跟当地的大连万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简称“万国”)签订了租房合约,之后无端解约,不付房租欠费上亿,而且对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两次裁决拒不执行,6年来当地法院介入一直无果。

  2日,沃尔玛声明称,当时与万国签约建设山姆会员店,为了解决万国的资金短缺问题,已支付了预付租金、定金、工程款等2300余万元,早已超出合同义务。

  沃尔玛表示,万国迟迟不能交付场地,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纳税人”而且被工商机关吊销了营业执照,因此向万国送达解约通知,对方并没有依法提出异议,因此解除了双方之间的协议。

  对于万国所称不能按时交付房屋是因为沃尔玛的阻碍,沃尔玛反驳称,其实对方到2001年8月合同规定的交付日并在此后数年都没有施工许可证,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极为混乱,并多次妨碍沃尔玛人员进场施工,并非沃尔玛的原因。

  据悉,沃尔玛与万国解约后,又在大连当地选取了另一地址建设了另一家山姆会员店并已在2010年开业。

  对于因当初选址不当因此恶意解约的指责,沃尔玛指出,与万国签约后,沃尔玛约有6100万元的直接资金投入付之东流,因此才选择解除合同并再另觅合作伙伴,并非选址问题。

  以下是沃尔玛中国关于“大连万国城租约”一案的事实说明:

  沃尔玛秉承守法合规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严格遵循经营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并一贯尊重中国的司法程序,执行生效的判决和裁决。公司尊重司法公正,对在审案件一直坚持不主动公开评论。

  近日大连沃尔玛与大连万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万国”)关于“租金支付”一案即已公之媒体,我司需澄清如下重要事实:在我司与万国签约初期,为解决万国的资金短缺问题,我司就已支付预付租金、定金、工程款等2300余万元,我司已超出合同义务为该司支付相关款项。但因万国迟迟不能依据合同交付场地,且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纳税人”、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我们已于2007年向万国送达解约通知,万国并没有依法提出异议,因此依法解除了双方之间的房屋租赁协议。

  对于“大连沃尔玛相关商场工程未完成的原因是沃尔玛一直未提供冷库、货架等相关设备,2002年接手后也不让业主进行后续工程”,事实情况如下:“万国到2001年8月合同规定的交付日并在此后数年都没有施工许可证,所以它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许多建设义务;由于其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极为混乱,并多次妨碍我方人员进场施工,所以我方在2002年6月11日委派保安公司负责现场的保安工作,业主进场施工不存在来自沃尔玛方面的障碍,也不依赖于沃尔玛先行提供施工条件。”

  对于“大连沃尔玛拒不履行相关租赁合同的原因是已经在当地另外选择地点开设同一业态的商场”,事实情况是,“由于万国因资金缺乏、证照不齐、管理混乱等原因无法按合同按时在2001年8月交付场地,使得沃尔玛在大连的开店计划严重滞后,约6100万元的直接资金投入付之东流,沃尔玛才不得不与业主在2007年解除合同,之后再另觅合作伙伴。”

  目前,我们与法院保持沟通,望能妥善解决与万国早在2007年就已解约后的遗留场地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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