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阳光被指假进口 调查称其手续合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5 08:07 来源: 南方日报南方日报讯 (记者/欧志葵 实习生/周杨媚)此前曾涉嫌假原装进口风波的生命阳光(广州)营养品有限公司,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终于出来。
记者昨天获悉,相关部门对广州生命阳光的调查结果已出来,近日该公司在广州萝岗区的仓库已解除查封。相关部门对生命阳光产品进行的多次质量抽检,抽检结果显示所有产品质量都合格。同时,相关部门对生命阳光近年的进口及销售数据进行了调取和核查,核查结果也显示,该品牌产品在市面上销售的产品具备合法进口手续,不存在国内购买原料和生产的情况。
记者日前走访广州市场,发现生命阳光的产品在各大卖场及超市已全面恢复上架销售。
事实上,国内对“原装进口”的争议较大。
有消费者表示,从香港散包进口,在国内再包装,不应称为“原装进口”。乳业资深人士王丁棉表示,“原装进口”应是指在海外生产、加工厂进行生产、包装,以终端产品进口到国内,一回到国内就可进行销售,而无需再包装。该人士指出,生命阳光公司在广州萝岗有工厂,这本身就值得怀疑,“有工厂就意味着可能再包装、再生产。”
生命阳光(广州)营养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纪志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认为,该公司产品的进口方式应属于“原装进口”。据其解释,从香港进口到国内的散包均是独立包装,规格为1克一包,这些散包到国内后,并没有拆开再装,而是直接将一包包的产品放入一个可容纳60包的罐内,“没有改变产品的质量、性状。”
“目前我国对‘原装进口’没有明确的概念,也没有制定相关规定和制度。”广东检验检疫部门工作人员举例称,比如一罐奶粉,采用新西兰的奶源、日本的罐子,然后在南非生产,再进到国内,这就算“原装进口”了。
“有些企业为迎合消费市场,或者为其产品高价找理由,不排除在香港进行分装或生产、加工、添加,然后再从香港进入国内,从法律上说,因在境外生产加工,这也算是‘原装进口’。”王丁棉指出,目前由于我国对“原装进口”概念模糊,没有清晰的界定,给企业钻了空子。
“在国外注册、生产产品,再进口到国内销售,这种商业模式本身没有问题。”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陈北元认为,从法律角度上讲,“假洋”们最主要的是信息披露不真实,其在广告宣传时往往没有实事求是地披露原产国、渠道、流通环节等信息,从而对消费者造成一种误导。“就此次生命阳光个案来说,它也是存在信息不透明问题,比如没有清晰告诉消费者大盒装在国内完成、由香港进口,还有它的宣传资料上对工厂、母公司等宣传可能都有夸大、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