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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擅划储户钱底气何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6 11:01 来源: 新闻晨报

  苏振华

  最近出了一件新鲜事。某银行福建宁德分行认为储户何女士取款时多拿了银行一万元,在两个月后,私自将她账户上的钱划走一万;何女士为此将该行告上法院,而该分行随后提出反诉,认为何女士是不当得利。目前,福建当地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12月14日《海峡都市报》)

  事情的是非曲直并不复杂,也不处在法律的空白地带。对此,有律师认为:如果何女士确实因为银行工作人员失误,无故获得一万元,就构成不当得利,应对银行负返还责任;目前既没有得到储户的确认,法院判决也还没有结果,银行要讨回这一万元的款项,就必须通过法定的诉讼程序,而不能强行扣款;银行与储户之间是一种储蓄合同关系,银行擅自从储户账户中划走款项,既违反了合同约定,又侵犯了储户的财产权;该银行称是按照银行的规章制度扣款的说辞并不成立,银行内部的规章制度不能对抗法律法规。

  显然,银行方面应该明白这些道理。值得讨论的是,为什么银行就敢这么干呢?其底气从何而来?

  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早已成为基本共识,深入人心。但具体到不同的人、不同的主体,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进行维权的难易程度是不一样的。类似的例子不少,比如眼下快到年底了,农民工讨薪的话题又受到了公众关注。打工拿钱,天经地义的事情,劳有所得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可还是有老板喜欢赖账。最近央视有一则报道披露,某农民工为索要1000元的工资,完成所有法定程序,还需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种花费,历时11天到21天。虽然老板欠薪的事实明显,但依旧需要农民工支付对其而言巨大的维权成本,农民工自然会视维权为畏途。而对于欠薪的老板来说,敢欠薪的底气就足了。老板欠薪遭到农民工起诉,拖到最后,无非就是一付了之,至今鲜有欠薪老板被追加处罚的案例。维权成本相对较高、违法成本相对较低,欠薪对于无良老板来说,自然就成了一个“理性”却不人性的选择。

  具体到宁德这家银行划钱的事件,道理也差不多。该银行在储户起诉以后也提出了反诉,表面上看是一副尊重法律的架势,有来有往、公事公办。然而,银行方面在这一案例中,之所以能对打官司持此种 “平和”心态,大概还是因为:银行眼中法律可以是“绕指柔”,但于何女士却是“百炼钢”。在银行和储户之间,维权能力和维权成本是不对称的。银行方面敢于擅自扣款,其一是银行不怕打官司,因其有专门的法务部门,打起官司驾轻就熟;其二,银行方面即便输了,还可以再次提出上诉,二审的判决结果也可以拖上一段时间再执行,总之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耗下去。实在拖不下去了,大不了把款项退还给储户,也未必会受到进一步的处罚。而对于储户个人而言,和银行这样的机构耗下去,将付出高得多的成本。

  鉴于法律的严肃性,审理和执行都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而进行,法院方面也不可能因为“农民工弱势”、“储户力薄”而违反程序“开绿灯”。解决之道有两点:其一,考虑提高违法者的支出成本,针对类似的案件,可加大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给予权益受损者更多补偿;其二,不妨由政府出面,指导建立民间自我帮扶的维权组织,帮助个体降低成本,从而扭转其维权时“强弱失衡”的局面。

  (作者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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