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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不能一味瘦身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7 01:00 来源: 中国消费者

  

  ■吴睿鸫

  最小的户型建筑面积不到34平方米,使用面积不到23平方米,但起居室、卧室、卫生间、厨房却一应俱全,并相对独立。住建部公开征求公租房户型意见,作为全国公租房建设的重要参考,这也将是我国首个保障房的国家指导性设计方案。(据2月14日《新京报》报道)

  毋庸置疑,住建部公布公租房户型设计方案,并向公众征求意见,不仅能让公租房户型设计趋于合理和人性化,满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还充分体现了政府对保障房设计和建设的高度重视。

  然而,笔者发现,在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上,呈现出不断缩水的趋势。2010年6月份,住建部等七部委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2011年5月份,国土部又下发了《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公租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为主。如今,户型建筑面积不到34平方米的公租房设计图纸又闪亮登场,与公众见面。

  无论是国土部独自发布的40平方米为主的公租房政策,还是34平方米的公租房设计方案,尽管都没有违背七部委出台的公共政策,可公租房户型面积一味求小的态势,是否符合国情,是否人性化,很值得探究与商讨。

  虽然公租房面积的“瘦身”可以节省大量的土地资源,大幅度减少政府的公共财政资金投入,还能较好地完成中央政府下达的保障房建设任务,但与此同时,也给公租房需求者带来诸多生活上的不便。就目前而言,全国各大城市大都把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作为申请公租房的底线。这意味着,40平方米的公租房(使用面积约30平方米),只适合两口之家居住,倘若三口之家居住在使用面积不到23平方米的公租房里,不但难以保障居住者起码的尊严,而且也不能从根本上改善他们的居住状况。

  在日本、新加坡等地,公租房标准通常以户型使用面积为依据,不会因公摊面积变化有过多水分,租户在入住时也能够准确地验证实际尺寸与设计尺寸有无误差,比较合理。香港公租房的使用面积也不算太大,其按居住人口多少来建设和分配显得更加合理:1-2人的居室,套内面积为14平方米;2-3人的居室为22平方米;3-4人的居室为31平方米;4-5人的居室为38平方米。

  所以,我国在公租房建设上,不能一味地求小,变相地在建筑设计上“减肥”,也应参考国外和香港等地的先进做法,不妨以使用面积为设计模板,比如按人均15平方米为标准,分别设计出30平方米、45平方米和60平方米3种户型的公租房,来满足不同家庭的住房需求。

  当然,除此之外,地方政府还应细化公租房建设标准,比如在城市中心建设公租房的最低比例。倘若把大多数公租房建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增加住户的出行成本不说,恐怕也难以真正实现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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