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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保障房造得结实分得公平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9 08:30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期待保障房造得结实分得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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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保障房造得结实分得公平

  ■本报记者 李 建 任震宇

  背景

  住房是老百姓十分关注的问题。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基本建成500万套,新开工700万套以上。抓紧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退出等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2012年,我国提出保障房开工建设700万套以上的目标,在建规模将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事关民生的保障房应该怎么建?如何确保工程质量?如何完善准入分配机制?如何加强使用及退出管理?两会代表、委员对这些话题展开了热议。

  阶梯式供应

  图1:刘克崮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房地产住房、基本住房、基本住房保障房,这几个概念要区别对待。应该从“体系”的层面看待住房,先是低保房、廉租房、平租房、平价房,再往上是普通商品房、低税商品房。人群的划分、需房人的划分与房屋的划分要对应。2012年保障房建设以公共租赁房为主,主要是覆盖“夹心层”,即既买不起房,也达不到银行放贷标准的人。有两个渠道解决这部分人的问题:一是政府加大力度建设平租房;二是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建周转房性质的单位宿舍,租赁给年轻职工,等他们攒够了钱再去买房。

  (郝 军/摄)

  分配应公开透明

  

  图2:李铀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常委

  要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准入审核制度,着力破解“收入认定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审核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吸纳社会公众参与,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提高准入审核制度的科学性,将房产、民政、公安、车管、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信息系统联网,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核查系统,同时由第三方机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增强审核把关的公平性。

  保障房的建筑面积、功能要严格控制,使之切实符合“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定位,同时便于引导保障对象当收入条件改善,具备一定经济能力后自然退出;建立收入档案管理制度和收入变化动态监测制度,对保障房实行动态管理;设计多样化的退出方式,实现保障房建设和经营的良性循环与健康运作。

  图3:范谊

  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市政协副主席

  非法骗购、骗租保障房的问题已经在各地不同程度地显现。这和国家建立社会保障房制度的初衷完全背道而驰,必须坚决予以政策遏制和法律惩处。建议最高法院及时做出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蓄意骗购、骗租保障房属违法行为,除按照有关行政规定要求行骗人退出非法获得的住房外,还应追究行骗人的刑事责任。公务人员利用职权非法骗购、骗租保障房的,按照贪污罪论处;非公职人员非法骗购、骗租保障房的,按照诈骗罪论处。同时,对检举非法骗购、骗租保障房的行为或责任人,给予奖励。

  图4:贺铿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政府对于保障房的开发建设是为了让更多的低收入老百姓能够住上房子,这个初衷非常好。但是目前保障房推进的速度的确有些过快,很多人对于保障房的理解也不够。保障房真正需要保障的对象是低收入人群,他们买不起房子,这部分人需要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帮忙解决住房问题。建议尽快出台保障房的分配细则,必须要将产权和使用权分离。之前经常有人开着名车去领钥匙,这样的腐败现象让很多真正需要房子的低收入人群很受伤。如果能够将保障房的产权和使用权真正分离开,便可以大大降低这种腐败现象的存在。

  宜租不宜卖

  图5:杨超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董事长

  住房保障的方式既有社会保障(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又有货币补贴。我认为应该把“产权+实物保障”的模式改为“使用权+货币补贴”的模式。有的地方提出,保障房住几年后可以买产权,这样做弊大于利,会导致保障房转让中出现很多新问题,甚至出现权钱交易的行为等。呼吁政府加快保障房立法,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问题,不要等到大批保障房建成,出现问题后再回过头立法,那就晚了。(郝 军/摄)

  适当提高建设标准

  

  图6:李稻葵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

  保障房并不是各级地方政府一次性的财政开支,如果建得好、管理得好,保障房未来的收益应该不错,它可以成为各级政府长期持有的财政收入的一个来源。保障房并不会成为各级地方政府重大的财政负担,相反,如果运作得力,它完全可以取代或部分取代目前地方政府以出让土地为手段获得“快钱”的公共财政基础。因此,要把保障房作为地方政府长期持有的资产来经营,它的建设标准应当适当高一点。 (郝 军/摄)

  图7:郭松海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山东省政府参事

  保障性住房应该是长寿命住房。一方面应该加强建筑质量监控,避免出现“楼歪歪”;另一方面要注重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的战略性与长远性。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广大低收入人群需要改善住房条件,而城市建设资源短缺,环境承载能力严重透支,因此必须要考虑采用产业化“空间可变“技术,将小户型设计成今后可以合并成大户型的“百变小家”,延长小户型保障房使用寿命,节约资源。

  开发利用存量房

  

  图8:杨健

  全国政协委员、台盟中央副主席、同济大学博士生导师

  利用社会存量房来解决保障房的问题,最大的好处是减少资源浪费和大量再投入,特别是土地资源的占用和巨额资金的投入,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因此,可以考虑成立类似“空置房银行”的机构,把空置房的使用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之中。“银行机构”可以是政府机构设立经营,也可以在政府的领导下由社会其他组织设立经营。其职能是把社会上的大量存量房以比较稳定和优惠的租金吸纳进来,即让老百姓把空置房存进“银行机构”,再把空置房按城市廉租房政策,转租给符合要求的低收入困难人群。其中的存进和租出的租金差应由政府财政补贴。

  (本版图片除署名外均为资料图片)

  微话集锦

  @一片小绿叶:过去房改,一户一套房改房。今后年轻人结婚成家,能够买到一套90平方米的保障房。政府应该保证每户一套保障房,免征房产税。多余的房,超面积的房,要征房产税。

  @李秀建:主要问题是目前保障房建设标准过高,单元楼房这种形式超出很多地区政府负担能力,倒退20年,今天的保障房在单位分房时代都应该算好房子了。适当降低标准,把部分旧房改成保障房是增加保障房供应的关键。

  @阿群胞弟:中低收入的百姓们,就是盼着能有保障房住,他们的居住条件真的实在是太差了。

  @叶檀:2011年中国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可能有上万亿的资金缺口,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之下,有限的资金更要保证使用效率。如果不能采取有效的制度监管,保障房建设的资金“缺口”将很难填上,甚至会越来越大。

  @rr11:保障房就是给经济窘迫的老百姓一个生存权。

  @江海晨曦:发展保障房,关键还看政府的决心。要将保障房的建设作为各级领导(主要是一把手)政绩考核的硬杠杠,要有问责制。

  @坐等房价下跌:准备购房的同志们,有多少房产在向你们招手?开发商在售的房产约1500万套;8000万套投资性住房,其中的3000万套急于脱手;历年地方政府手中积累的保障房约500万套,部分进入流通渠道;2011年1000万套保障房,2012年下半年起陆续投入社会。

  @盛景花开:保障性经济住房,服务于需要保障性住房的人,关注ing。

  @当家作主:部分地方政府为了完成保障房的建设任务,完全是弄虚作假。比如有些地方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廉租房下拨给了市内有后门的领导干部,或者教职工,这样就完成了中央下派的任务。然而,有没有想过真正需要这些住房的百姓,当听到本来属于他们的廉租房跑到了那些人的手中,是何等心情……我相信肯定会有人举报过这种情况。

  @寒风中得瑟:现在人一门心思买房的思路确实应该改改了。

  (李 建 任震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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