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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咋成了储藏室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3 08:54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李桂英本报记者 尹训银

  日前,山东省日照市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购房消费纠纷,为5位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余万元。

  2007年5月,来自全国各地的张先生、宋先生、陈女士等5位消费者,在日照市购买了某公司开发的某小区商品房各一套,面积分别为40、70多平方米不等,均价为每平方米2500元,并分别于5月7日、11日、21日与该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明确约定了付款方式、竣工时间、违约责任等。

  2010年,听说该小区楼房要办理房产证了,5位消费者非常高兴。当5位消费者前去缴纳契税时得知,他们购买的商品房要变成储藏室。好好的楼房怎么会变成储藏室?5位消费者弄不明白,找开发商讨要说法。开发商称房产管理部门不给办房产证,事情始终没得到解决。2011年5月25日,5位消费者投诉至日照市消协。

  消协人员受理投诉后,立即进行了调查。据了解,5名消费者购买的5套楼房是该公司开发的某小区内的小户型住房,当时均价为每平方米2500元左右,水、电、暖、天然气等设施全部配套,但都是朝阴面,全天见不到阳光。因房价便宜,当时5位消费者愿意购买,并签订了购房协议。2010年4月,该公司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证时,房产管理部门表示全天见不到阳光的房产不予办理产权证。此后,该公司多次向日照市建委、市房管局反映并协商,房产管理部门同意给5位购房户办理储藏室证。

  调解过程中,该公司称楼房变成储藏室并非他们主观有意为之,而是因为不了解情况造成的。消费者认为,商品房证和储藏室证差别太大,储藏室证不能办理各种抵押贷款业务,而且办理储藏室证后会使所购房屋贬值,升值率太低,从而造成经济损失。双方因赔偿数额产生分歧,未能达成一致。

  后经日照市消协多次协调,2011年10月底,双方达成协议,该公司按照5位购房户所购买的房屋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50元补贴,并负责为这5套房屋办理储藏室证和土地使用证,所需税、费由消费者自己缴纳。

  至此,一起长达4年的购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万余元。日前,2名消费者代表给日照市消协送来锦旗以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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