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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四项措施整治霸王条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3 08:54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本报武汉讯(李 莉 记者吴采平)日前,湖北省工商局积极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要求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要牢固树立监管执法是第一责任的理念,把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专项行动作为“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的具体行动力,作为“市场秩序优化”、“放心消费保护”行动的创新举措,四管齐下,做到不放过一条不平等格式条款。

  以市场巡查为切入点,促进格式条款监管常态化。完善市场巡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巡查制度,把合同格式条款监管作为市场巡查的必查内容,建立巡查台账,实现格式条款监督常态化。突出巡查重点,针对合同纠纷和侵权的重点部位,集中力量开展拉网式巡查。提升巡查工作效能,提高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推动市场巡查取得实际成效。

  以公开点评为手段,增强抵御霸王条款的能力。以市级工商局为单位组织面向社会的公开点评活动。市级工商局成立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组织经营者、消费者、监督者、专家和新闻记者,依法剖析评论格式条款,分析霸王条款对消费者、对企业、对社会的危害,增强全社会的合同法律意识。在点评的基础上,整理霸王条款及点评意见,组织多形式的社会警示活动。

  以纠纷仲裁为载体,提升合同争议调处的效能。探索引入仲裁机制处理合同纠纷。湖北省工商局与武汉仲裁委员会联合成立全省工商机关合同纠纷仲裁中心,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工商局成立合同纠纷仲裁中心办事处。建立工商机关合同纠纷仲裁制度,在开展合同争议调解的同时,对能适用仲裁的纠纷,依法转化为合同纠纷仲裁案件,提升合同纠纷调处效能。

  以查办案件为核心,加大惩治合同欺诈的工作力度。充分运用《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查办加盟连锁合同欺诈、以高额利润设置合同陷阱、以格式条款取代合同示范文本等形式的合同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果,并在全省工商机关开展“十大合同违法案件”评选,对典型案例进行讲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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