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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骗局延续多年 宅急送代收货款屡遭投诉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9 10:53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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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郑道森)骗子通过电话推销化妆品,再请宅急送送货上门,货到付款,当拆开发现是假货之后,销售方却很快失踪。这一类骗局从2008年,甚至更早就已出现,但绵延至今屡禁不止。

  近日,南方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在此类骗局中,宅急送等快递公司,不仅帮忙送货,代收货款,还涉嫌帮助销售方隐匿地址、电话等信息。尽管在法律上,宅急送独立于买方与卖方之外,无需承担责任。但当这一类骗局屡屡上演,提供“代收货款”业务的快递公司是否该有所作为?

  消费者投诉

  假冒“欧莱雅”

  宅急送送上门

  本月初,佛山的王先生向本报反映,去年12月初,他接到一个来自北京的陌生电话,对方说他是某网站会员,将获得一份价值3000元的“欧莱雅”化妆品六件套,会由快递公司宅急送送货上门,他只需要付298元的邮费。见对方一口报出了自己的姓名和具体的单位地址,王先生同意对方先送货过来看看。

  去年12月19日,货品寄达王先生在广州的一处地址,其朋友收货后,帮忙付了298元。王先生回来后拆箱,才发现疑似是假货。

  他前往某商场的欧莱雅专柜验货,售货员称,化妆品六件套中大部分产品的包装规格与正品不同,气味也不同,“假得离谱”。随后,他又拨打了欧莱雅公司的客服电话,欧莱雅方面称,该公司从不进行电话销售。

  这时,王先生再联系售货方,电话已打不通,他幡然醒悟。

  假冒“欧莱雅”是通过宅急送送货上门的,货款也是通过宅急送收取的。销售方联系不上,能不能通过宅急送追回货款?

  去年12月26日,王先生拨打了宅急送的全国客服电话,说明情况,并要求追回货款,宅急送方面表示将进行调查。但这之后,宅急送一直没有回音,王先生再打电话,对方也只是说“还在调查”。直到今年3月初,王先生找到本报求助。

  同类骗局全国各地大量上演

  记者调查

  记者在网上搜索“假冒欧莱雅”,发现近年来,同类的骗局在全国各地大量上演,且基本都是通过快递公司代收货款的方式实施。早在2008年,就有媒体曝光这一类骗局,但直到今年3月,仍有大量消费者上当。

  连日来,记者通过新浪微博(http://weibo.com)联系上了多位遭遇此类骗局受害者,他们大多都是在近几个月受骗,这些受害者分布在广东、广西、河南等全国各地。

  不少网友在联系不上销售方之后,都将矛头对向了送货,并代收款的快递公司。在这类事件中,快递公司宅急送的身影多次出现。

  这些受害者大多数都曾向宅急送投诉,并要求退款,但往往遭遇“冷处理”。在记者接触的多位受害者中,只有一位来自广州的苏小姐向宅急送成功索赔。

  这位苏小姐告诉记者,她遭遇骗局之后曾第一时间向广州警方报警,并立即向宅急送要求退款,经过多次不懈的努力,宅急送公司最终同意全额退款。

  据她的了解,在这种代收货款的业务中,宅急送与发货方签有相关协议,宅急送还会根据收款金额提取管理费,因此,她觉得宅急送应全额退款。

  “寄件人怎么写,公司不干涉”

  在宅急送官网上,对“代收货款”业务如此介绍:“从1998年开始介入代收货款领域,年代收额由50万元迅速增长到50亿元的规模……8000名经验丰富的递送员是您忠实的销售伙伴。”

  在“风险控制”的一栏中,宅急送称,可以通过“屏蔽ERP信息系统敏感信息、启用COD加密工作单”等方式,“最大限度确保您的销售信息安全”。

  屏蔽敏感信息、加密工作单,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是保护消费者的隐私,还是为售假者开的一道门?

  3月14日,记者以客户的身份与广州宅急送市场部一名郑姓营销员联系上。对方在电话中表示,所谓“加密工作单”是指,宅急送可以隐去收件人的地址和电话,以保护客户的信息安全;对于发货人的地址,如果客户需要,也可以不写或者写别的地址,宅急送方面“不会干涉”。

  在王先生的快递单上,寄件人的地址在北京,而当记者将快递单号输入宅急送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却显示是从山东菏泽的营业所发货,经过济南,运抵广州。

  那么,对于这种“代收货款”的业务,宅急送对发货方会有怎样的审核和监管机制呢?这位郑姓营销员说,审核分为公司客户和个人客户两种,如果是个人客户,只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账号即可。

  ■声音

  佛山市工商局:若快递未参与售假则无责任

  在这个“化妆品骗局”中,销售方通过电话销售,并委托快递公司宅急送送货上门、代收货款,如果销售的是假货,送货和收款的快递公司,是否有一定的法律责任呢?

  就这一问题,昨日,佛山市工商局向记者发来了书面回复。回复中称,消费者向经营者购买商品,构成了买与卖的消费关系;消费者或者经营者委托邮政(快递)服务提供者提供邮递服务,构成了委托与被委托的货运合同关系。

  若邮政(快递)服务提供者并无参与违法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或者无法证明邮政(快递)服务提供者参与了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经营的,邮政(快递)服务提供者仅须对委托方委托的邮递服务本身负责,即对是否按照要求或允诺及时、准确、安全地将货物送到指定目的地的行为负责。

  律师:学淘宝实施“保证金”制度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勇儒表示,在这样的骗局中,要有证据证明快递公司与售假者恶意串通,才能追究其法律责任。但作为一家大型快递公司,宅急送如果能对委托发货的企业进行更完备的审核,将可大幅减少纠纷。

  事实上,在买方与卖方之间,宅急送的代收货款业务类似于一个第三方的支付平台。在电子商务领域,淘宝网等公司已探索出一种“保证金”机制,仅以淘宝为例,它推出了“消费者保障计划”,向参与此项计划的销售者预先收取一定的保证金,当卖方与消费者出现纠纷时,淘宝会用这笔保证金向消费者先行赔付。陈勇儒建议,宅急送不妨学习淘宝网的这种“保证金”制度,最大程度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宅急送:遇到假货“代收货款”全额退还

  3月14日下午,记者与宅急送位于北京的总公司联系上,该公司宣传公关部的负责人韦经理称,王先生那一单货物的确属于宅急送的代收货款业务,将对记者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

  韦经理称,在代收货款的业务中,宅急送的确会根据货款的多少,提取一定的管理费。但根据宅急送的规定,一旦发现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将向消费者全额退款,并终止与发货方的合同。

  对于快递单号上的寄件人地址是北京,而网络查询却在山东的情况,韦经理先是表示诧异,接着表示将进行调查。他解释,公司之所以有“加密工作单”的做法,是为了保护客户信息。消费者如果需要追溯商品来源,宅急送与代收货款的客户都签有合同,可以通过宅急送公司找到。

  对于“保证金”制度的建议,韦经理称,这的确是一个很好的提议,他会向公司的高层反馈。  

  3月20日,在本报记者的多次沟通之下,受害者王先生终于拿到了宅急送的全额退款。对于快递公司的“代收货款”业务,究竟应该如何规范监管?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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