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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09 01:19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张乐凯 本报记者 王照重

  66岁的黄治中,是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的一名消费维权志愿者。热心肠的老黄从事义务维权工作14年,连续4年(1998年至2001年)被评为山东省“双十佳”志愿者荣誉称号,1999年,被评为“全国农村十佳志愿者”,2004年,被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3·15荣誉奖章”,被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授予“3·15金质奖章”。日前,记者采访了黄治中。

  黄治中说,14年来,有过挫折和艰辛,遇到过冷言冷语,甚至恐吓威胁,但看到一件件农民兄弟的投诉得到解决,更多感到的还是欣慰。由于农村青年外出打工的多,留下来的大都是老人、妇女和小孩,文化程度不高,对法律法规、维权常识缺乏了解,容易上当受骗。老黄认为,开展消费教育普及消费知识,应成为当务之急。在农村,农民们获取信息的途径有限,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如宣传画、三句半、现场演示等进行宣传。

  去年,黄治中在投诉站外设立了消费警示栏,把自己从报纸上获得的消费知识和工商机关提供的警示信息,定期公布在警示栏上,村民们都很喜欢看,有事没事都爱到投诉站聊上两句。现在,投诉站成了村里的一个小聚集地,也为黄治中宣传消费知识提供了方便。“要加强消费教育,首先要培养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黄治中说,前不久,他组织开展了一次消费维权知识进校园活动,给孩子们上了一堂有关消费维权知识的课,培养他们科学、健康、文明的消费观念,并通过孩子来影响父母,提高他们的消费维权意识,大家反映效果不错。

  老黄告诉记者,在他的消费维权经历中,遇到最多的麻烦问题,就是农资方面的维权问题,一些企业和经营者态度冷淡、不配合,有些违法经营者甚至出言威胁,维权阻力较大。“要把农村义务维权工作继续深入做下去,需要社会各界对我们这些维权志愿者多一些认可和支持,需要政府或相关部门出台一些政策,这样的话,我们维权时腰板也能挺直、说话也硬气。当然,要真正获得社会认同,还需要我们维权志愿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默默耕耘,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维权难题,让百姓得到实惠,才能让社会广泛认同。另外,我今年66岁了,干了14年的维权志愿者,感觉越来越难以跟上时代步伐。工商机关应该加强对我们这些志愿者的指导,定期举办培训,同时,针对维权志愿者制定培养计划,建立志愿者的梯次队伍,吸引更多高素质、高学历的人加入到我们的队伍中来,共同推动农村义务消费维权工作长久、持续地开展下去。”黄治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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