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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租10年 变卦得赔钱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8 09:09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本报上海讯(章伟聪 记者刘 浩)开发商承诺售出商铺一律包租10年,可仅仅过了3年,开发商就中途变卦。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作出宣判,判决开发商和闻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和闻公司)应赔偿金先生损失人民币50万元。

  2007年12月,金先生购买了位于上海市中山西路某商务楼里的4间店铺,和闻房地产公司出具包租承诺书,写明“我公司承诺为买方寻找租客,约定的租金为买方净得,租期10年,若租赁期内租赁方发生任何违约情况,由我公司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可从2011年2月开始,金先生就没能再收到租金。同年5月,和闻公司称,由于收到的租金低得可怜,为补足租金差额,公司已损失百余万元,因此决定解除委托关系。

  金先生认为,和闻公司提前解除合同,造成自己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2012年1月,金先生将其起诉至长宁区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共计86.7万余元。

  长宁区法院审理认为,金先生与和闻公司之间的包租承诺书和授权委托书表明,和闻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出租店铺,与金先生以固定价格结算租金,彼此间权利义务的存续期限明确,符合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双方不是委托合同法律关系。2011年2月起,和闻公司没有按时支付租金,其行为构成违约。双方虽协商解除了租赁合同,但和闻公司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遂作出上述判决。

  目前,本案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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