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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飞机事件:维权需合法 航空公司不作为应问责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7 10:42 来源: 中国网

  中国网4月27日讯(“焦点中国”陈训迪 报道)近日,民航总局通报4月11日发生在上海浦东机场的旅客擅自进入滑行道事件处理结果,深圳航空因处置不当,其深圳-南京-哈尔滨航线的经营权被暂停(ZH9817航班从4月30日起取消)。

  事件回顾

  4月11日,因对一深航航班延误赔偿方案不满,20多名旅客冲进上海浦东机场的飞行区,拦住正在滑行的飞机。

  无独有偶,13日下午,海航某航班旅客在登机过程中,有部分旅客因情绪激动,不顾机场工作人员劝阻一度冲出登机口,进入停机坪。

  民航业人士表示,旅客未经许可进入机场跑道禁区,很容易被飞机高速运转的发动机吸入绞成肉泥,造成运行中的飞机发生故障,导致机毁人亡的严重后果。

  4月16日,国家民航局曾对两起旅客擅自进入机坪的事件处理进行通报。民航局表示,这两起事件严重扰乱了机场正常运行秩序,危及航空安全。

  短短三天,发生两起类似事件,想不引人注意都很难,民众为何“如此维权”?

  管理者应保证维权通道畅通

  乘客拦飞机维权现象,暴露了社会权利保护方面的程序性缺陷,正常维权通常不通畅,航空公司单方面的霸王条款,让乘客感到弱势的担心,两方很难产生基本信任,

  以飞机延误为例,按照相关规定以及业内公认的做法,非航企自身原因造成延误,其不承担赔偿责任。

  就这两次事件看,飞机延误主要还在于天气原因,按照现行的规则,航空公司是可以不赔偿,即便赔偿,也应只是300元左右。

  相关航空公司的超标准的1000元赔偿,也只是息事宁人。

  社会管理者应审视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如何削弱行业霸王条款,完善权利保护,使每一条维权通道都能保持畅通有效也显得尤为重要。

  再加上,赔偿机制健全,赔不赔,怎么赔,有明确的标准,又有规范的执行程序,使利益受损一方在最短时间内得到补偿,或合理解释,另类维权也就不会发生。

  乘客应合法维权

  擅闯机场跑道,无论动机是否出于维权,都显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

  对于擅闯机场跑道,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涉嫌违反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16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按照有关法规,擅闯机场跑道,情节轻微的,可能被罚二百元以下;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前述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能还会被追刑责。

  两起发生在机场“维权”事件起源于航班的延误,给旅客造成了损失,带来了不变。航空公司对延误的赔偿感到不满足,因而通过这种“维权”手段,影响其他飞机正常起飞、试图影响机场,让其做出让步,而这种维权已偏离了法律保护下的维权,成为了一种违法违规的行为。

  航空公司不作为应受问责

  有一点可以肯定,对于“拦机维权”事件,不作为的有关航空公司难以置身事外。

  尽管“拦机维权”事件只有最近的两起,但近年来频频发生因航班延误,乘客与民航的纠纷事件,民航系统似乎并没有采取有力的整改措施,对待乘客几乎一贯傲慢。否则也就不会连续发生乘客铤而走险的“拦机维权”事件。

  从某种意义上讲,航空公司有错在先,乘客作为顾客,“拦机维权”也是无奈之举。

  如果航空公司和机场服务能更周到些、沟通更细致些、提供航班信息更准确些,晚点需要赔偿的时候照规矩爽快些,怎么会让乘客这种认识,造成恶劣的示范效应。

  对一再上演的拦飞机维权,必须理清责任,严格依法处理,该赔偿的一分不能少,该惩罚的一点不能减。只有这样,才能制住服务者不理不睬的冷漠,让乘客不会认为“法不责众”,维护好公共安全和大多数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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