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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3 09:00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要求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隔离技术规范,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罚则

  医疗机构违反对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未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或者发生医院感染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造成医院感染暴发、传染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洪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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