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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用监管 让网络团购健康发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5 08:29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贾云航

  消费者遭受欺诈的风险源自团购网站和商家两方面。由于团购网站设立的门槛低,监管不力,某些不法团购网站的开办者利用一些消费者识别能力差以及贪图便宜的心理,通过收取货款或拒不发货或发送假货等方式进行欺诈。一些团购网站还虚报原价,打包其他产品抬高折扣;玩文字游戏,在标题上做文章;虚报团购人数,夸大自身的诱惑力;在消费者团购成功后,不法商家不兑现对商品质量的承诺,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消费者受骗上当频繁。

  团购网站以及不法商家之所以能实施欺诈,是因为相对于消费者,网站和商家处于优势地位,掌握了消费者很难真实了解到的商品信息,并且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通过披露错误信息,扭曲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认知,从而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欺诈行为成本低,风险小,收益巨大,这是网站和商家敢于欺诈的重要动因。

  网络团购先付费后消费的方式给用户的付款安全埋下隐患。大多数消费者被要求通过支付宝、网上银行等支付平台预先付款,而并不是收到、确认商品质量或者接受服务并对服务满意后才付款,因此,当商品或服务出现质量瑕疵,消费者要求团购网网站退款时,绝大部分团购网站不支持提现,一些不规范网站以种种借口拖延办理甚至不予退款,有的甚至莫名消失,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面对网络团购这一新型消费模式,由于缺乏相关部门的资质审查和监管,致使在售后服务、诚信、商品品种方面存在很多问题。目前,消费者只能投诉到当地消费者协会和工商机关进行维权,但由于维权成本高,取证困难等原因,消费者往往放弃维权,自认倒霉。

  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若为维护合法权益所付出的成本要大于收益时,理性的经济人一般都会放弃维权选择忍耐。这种“有效率”的“被伤害”,更使团购网站和不法商家承担的风险和成本降低,越发有恃无恐了。

  对团购网站的主体资格和行为进行监管,能从源头上遏制违约、侵权行为。有关部门可以建立信用评价和评级机制,对团购网站等中介组织者进行严格审核和资质认证,鼓励并支持信用级别较高的团购企业,限制那些信用级别低的团购企业,以保证网络交易的稳定及安全。事前的预防可以实现以较低成本来防止日后较大损害发生,符合效益原则。

  商家和团购网站进行欺诈的唯一目的就是追求盈利。加大处罚力度可以对不法分子产生威慑力,使不法分子的边际成本远大于它的边际收益,达到使其不想欺诈、不敢欺诈的效果。

  网络团购全程采取无纸化交易,一切交易凭证都存储在网站提供的交易系统内。消费者一旦需要维权,取证极为困难。因此,在排除消费者恶意的情况下,一旦团购网站遭到起诉,应由其承担自己无过失的举证责任。若在消费者指控的事实范围内,团购网站无法证明自己无过错,则应当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把不法商家对消费者实施欺诈行为的后果部分分担到团购网站,有利于促进团购网站谨慎行使其对销售方的审查义务,也可以减少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等常见团购欺诈行为。同时,降低维权成本,会对消费者产生激励作用,使消费者愿意选择拿起法律武器来应对不法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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