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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马单枪反垄断还是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30 08:49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匹马单枪反垄断还是难

  谢正军/图

  ■本报记者 聂国春

  6月1日,《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正式生效,这是《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实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尽管司法解释从多方面对《反垄断法》作出了细化规定,增加了可操作性,但多位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司法解释厘清了一些争议,但这只是一小步,实践中个人起诉垄断企业仍然很难。

  

  司法解释亮点频现

   《反垄断法》第50条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相比详细的垄断行为界定,我国《反垄断法》中对于民事诉讼的规定表述仅仅一句话,非常抽象。“正因为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化,在司法解释出台前,因垄断行为引发的侵权及合同纠纷,法院是否应当受理,以及在管辖、举证及民事责任方面均存有争议。”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律师操乐龙说,此次司法解释的出台,对上述争议均作了相应的厘清。尤为重要的是,司法解释明确受垄断行为损害的民事主体有权向法院就该垄断行为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也有权在民事诉讼中对垄断行为进行审查,与《反垄断法》规定的行政查处以及行政诉讼能够形成制度配合,能够大大增强《反垄断法》的影响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反垄断法网负责人杨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认为,司法解释明确了反垄断诉讼起诉、案件受理、管辖、举证责任分配、诉讼证据、民事责任及诉讼时效等问题,有利于规范人民法院的裁判行为。“特别是司法解释对于一直困扰原告的举证难题,在举证责任分配、免证事实、专家证据等方面作了解释和细化。而且,反垄断民事诉讼不需要以行政执法程序前置为条件,是一个不小的进步。”杨东说。

  而在“反垄断专业户”、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看来,明确自然人对垄断行为的起诉权利,实际上是最高法院对自然人公益诉讼法律地位的确定,“这是一大亮点”。他解释称,去年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中,对公益诉讼的规定是“对环境污染、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机构和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定义实际上是排除了自然人的公益诉讼法律地位。而垄断行为侵犯的也是不特定多数公民的权益,因此将自然人对垄断行为的起诉权写进司法解释条文,也就成了各级人民法院受理公民反垄断公益诉讼的有力支持。”董正伟说。

  

  起诉行政垄断难立案

  尽管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明确发出“自然人可直接起诉垄断企业”的声音,但多次与垄断企业较劲的董正伟律师,还是在此前一周选择了向国家发改委举报的方式,炮轰六大银行构成协同垄断。

  谈及为什么不直接起诉,董正伟坦言,司法解释的一些规定并无太大新意,缺乏可操作性。“我曾起诉过几个垄断企业,但法院要么不收材料,要么不给收件单,涉及国企的案件,立案就是一个难题。即便立案了,法院也常常采取调解的方法。”董正伟说,和解了,也就不用执法,那对垄断企业还有什么震慑力?

  司法解释生效后,合同侵权诉垄断企业的立案难问题或可解决。不过,行政垄断导致的诉讼在立案方面仍有难题。

  全国人大法工委反垄断立法专家组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晓晔指出,《反垄断法》在制约行政垄断方面问题很大。根据《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对于政府机关的违法案件只能受理具体的行政行为而不能受理抽象的行政行为,但像四大防伪企业状告国家质检总局这类案子,政府部门的行为到底是一个抽象的行政行为,还是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目前仍存在争议,这就使得法院受理这样的案件难度非常大。

  

  举证责任减轻得有限

  与立案难相比,举证难更是个人打赢反垄断官司的拦路虎。

  根据最高法院披露的数据,截至2011年底,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垄断民事一审案件61件,审结53件。其中,原告胜诉的案件为零。对此,孙军工称,取证难、证明垄断行为难不仅是原告胜诉率低的主要原因,也成为反垄断民事司法的一大难题,妨碍了司法职能和作用的有效发挥。最高法院正试图通过司法程序的设计,减轻原告举证责任,达到更加公平的效果。

  不过,在操乐龙看来,司法解释尽管减轻了个人的部分举证责任,但并不意味着个人不用举证。由于垄断行为的隐秘性,原告仍存在举证困局。例如,对于垄断协议,要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这个前提是原告得先举证该协议确实存在。再如,对于公用企业在相关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举证,原告可以以被告对外发布的信息作为证明,但什么样的消息才有证据效力?同时,经济活动中的市场与《反垄断法》意义上的“相关市场”在内涵和外延上经常不一致。在复杂的垄断纠纷案件中,相关市场界定经常成为各方争议焦点。此外,要证明自己因被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而遭受损失及损失的数额也比较困难。

  “乳牙”难啃硬骨头

  对于各界有关《反垄断法》“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的说法,王晓晔说,行政垄断问题和对待国有企业垄断问题对《反垄断法》的实施具有很大的挑战,其根源在于《反垄断法》中频繁出现的关于行政垄断的豁免条款,这需要我国在政治、经济体制方面加快改革。“《反垄断法》现在就像刚刚长出乳牙的小孩,他能够去咀嚼一些硬的东西了,但是它还啃不动硬骨头。”王晓晔说。

  王晓晔表示,由于《反垄断法》的条款规定的非常原则,对“什么是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何为限制竞争”等尚需明确界定。再加上反垄断案专业性非常强,人民法院审理的难度很大,建议加大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管的力度,提高反垄断执法的效力。最好是整合行政执法资源,设立部一级的反垄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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