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委会:高额返利运营或涉四种违法行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3 16:34 来源: 东南快报本报讯(记者林启星)“你消费、我返钱、零成本购物”、“消费多少返多少”……近期“消费返利”(或称“购物返利”、“购物返本”)的网络营销模式正在全国迅速蔓延。因市场的不可控、投机赌博心理浓重,资金链断裂等原因,现已出现部分“消费返利”网站崩盘的现象。昨日福建省消委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向社会发布高额消费返利风险警示,提醒消费者高额返利实是玩“击鼓传花”的赌博游戏。
消费并不能创造利润
据省消委会金融专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一些“消费返利”网站声称“消费返利是实践消费资本化理论的一种创新经营理念,让消费者得到最大实惠,消费者变成投资者,得到百分百的回报,消费也能成为资本家”、“消费创造财富”等。而事实上,上述说词并不符合市场规律。
该负责人指出,消费行为并不可能产生利润,而是让经营者获得利润。福州一银行零售事业部总监何双钢则表示,高额返利网站实质是玩“击鼓传花”的赌博游戏,消费者应理性对待网购返利的消费方式,按需购买所需的商品。
购物金额越高返利风险越大
据该负责人介绍,返利网的返利资金完全来源于参加的加盟商向其缴纳的销售额或会员交纳的入会费、手续费,其宣传返还的资金来源具有不确定性,只有靠从后来消费的会员头上补进,如果后期数量跟进不足,必将导致资金链的断裂而使活动无法继续。“100%返利”就是利用新会员的钱来向老会员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钱财。
对于消费者来说,购物金额越高,返利的风险越大,一旦网站达不到盈利要求倒闭,或者商家资金链断裂,后期的返利就难以实现,还可能失去投入的绝大部分资金。
警惕交钱入会、虚假消费
据悉,一些网站借助“消费返利”名义,要求会员及加入者缴纳入门费或者变相缴纳入门费,靠发展下线盈利。这种模式的一大特征就是拉人头,甚至采取胁迫、诱骗的手段,不拉到人不准走,这样就导致其危害不断扩大。
还有一些网站流行“空单”的模式,即加入者不用真实购物消费,只需向返利网站缴纳空单金额的15%-20%,同样到五百天后返还空单上金额。做一单1万元的虚假消费单,加入者只要付1500元后,每天就可得到返利网的20元的返还,500天后就可得到累计1万元的入账。
此种模式利润看似诱人,实是一种吸金陷阱,风险极大。省消委会律师团团长郑新芝指出,目前一些高额消费返利已经走向了“空对空”的金融游戏,最终将演变成为金融传销实质的投资返利。
如何正确识别消费返利
那么消费者应当如何正确识别消费返利行为呢?
省消委会金融专业委员会昨日提醒,正规的以购物返利为主营业务的网站,必须要有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而不是普通的网站备案证书;其次,正规的购物返利网站的返利都是商家一种正常的促销让利行为,返利比例不高,与商家打折让利是一回事。
温馨提醒
省消委会金融专业委员会专家分析认为,高额返利运营模式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涉及以下四种违法行为:
首先是涉嫌消费欺诈和合同诈骗行为。消费返利网站及其合作商家、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在开展促销让利过程中,可能虚抬交易标的原价或者对标的进行虚假标注、虚假宣传,以此产生的额外利润抵扣消费返利金额,从而构成消费欺诈行为;
其次是涉嫌传销行为。在层级发展型为主的所谓消费返利模式中比较常见,通过直接缴纳所谓的会员费、代理费、加盟费或者认购一定金额的商品以及发展下线推广业绩,实质已构成传销行为;
再次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非法集资行为。在资本运作型为主的所谓消费返利模式中,在高利润的诱惑下,涌现出大量以投资、盈利为目的的虚假交易,进而演变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
最后是涉嫌集资诈骗的非法集资行为。一些返利网站及其代理商在非法获取资金后卷款逃跑,或者故意制作假账、销毁账目、制造崩盘倒闭假象以逃避返还资金和支付报酬,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可能因此而涉嫌集资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