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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集团海南采矿真相:407亩土地定性争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5 16:05 来源: PRNEWS.cn中国商业电讯
    北京 2011-09-15(中国商业电讯)--因7月4日、11日接连两篇新闻报道而将福耀集团推上舆论风口浪尖的海南采矿事件背后,却是当地村民在土地价值高涨时代的土地权属和利益之争,而争执过程更是一波三折。

    7月4日、11日,某媒体两则报道称,福耀集团子公司海南文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下称“文昌福耀硅砂公司”)在海南省文昌市开采石英砂,严重破坏当地生态,以租代征践踏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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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7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赴海南省文昌市调查发现,该项目土地性质的长期争议,是导致后来矛盾冲突的根本原因。

    而本报记者所获得的《关于福耀硅砂选矿厂项目用地有关问题的说明》等文件显示,福耀集团在海南的矿区用地,包含着当地全美村和吉水村争议已久的407亩土地,但是福耀集团却未预料到今日的纷争。

    村民之怨

    在海南省东北部低丘台地平原上,拥有全省7%土地(2488平方公里)和56万人口的文昌市,石英砂矿储量约占全国40%。矿业界认为,这里的石英砂矿易采、好选、质好。

    文昌市政府官网显示,位于该市东部、面积98平方公里的龙楼镇,是经济较发达镇,它东、南、北三面环海,人口约2万人,耕地1.5万亩,沿海沙地4万亩,境内石英砂含英度达90%。

    面积为1.72平方公里的文昌福耀硅砂公司石英砂矿,就位于龙楼镇赤筠崀,靠近全美村和吉水村,项目一期用地近1000亩。

    7月7日,在村民的带领下,本报记者现场看到,矿区入口处是一片高超6米的木麻黄林,矿区内有一个面积达数百亩的半月形矿湖,湖水呈淡蓝色,湖内有一艘采砂船,船体下的运砂管道直通选矿厂,湖岸周围护堰宽约6米,护堰外围拉起了铁丝网,竖起了警示牌。


    湖边靠近选矿厂一侧的白色废砂裸露着,有几个沙堆,乍看之下,如一片小荒漠。而西北岸边,有个泄洪涵洞,洞外连着一条小溪。西北和北侧的护堰外,长达数百米的防护林树高5米。防护林外近百米,有一片瓜地,而东南一侧则是新栽的不足一米的木麻黄苗。


    自从2004年该公司落地,两个村庄就不再平静——全美村的第六、第七经济社,吉水村的第二东、第二西、三、四等经济社都开始主张土地权利。


    “大矿湖深十几米,洗完砂的水积在湖里,矿地后面是本村田地,因为没路过去,加上地下水流至湖里,几十亩田地干旱,弃耕了。”全美村第六经济社队长符良(音)对本报记者表示。


    “租地与征地是不同的。”符良表示,2002年文昌福耀硅砂公司就来村里探矿,2003年底开发,直接按每年280元/亩的价格与文昌市政府签署租地协议。


    时任全美村副主任、现任村支书符国平则告诉本报记者,矿区用地是村民种西瓜和木麻黄的地,全美村和吉水村都有份,但迄今企业没与两村委会签署租用协议。


    符国平说,在企业开采之前,文昌市政府在村里召集村民开会,宣称公司租金约220元/亩,开采后将按20亩/块将矿湖分割并还给村民养鱼。“现在水深十几二十米,500亩没分割,怎么养?”


    但由于企业未跟村里签协议,补偿款被指偏低,在该公司试开采时,遭到村民群体阻拦而停工,几天后又试开采。2004年4月18日,1000多村民砸了公司厂房玻璃,“但没打人”,意在阻挠开采。几天后,公安部门拘留了全美村5个村民。


    符国平称,之后,文昌市政府再次召集村民开会,宣布补偿款加上青苗补偿费等租金为每年280元/亩,虽然两队认为租地实为征地,开采破坏土地,但为了5位村民的自由,被迫同意与政府签署协议。


    此后,文昌福耀硅砂公司支付了一期近1000亩土地的10年租金。


    在符国平看来,开矿有诸多影响,例如炸药爆炸声让村民难以入眠,几百米外的村小学晚自习也受影响。此外,开采后临近的田水干涸,去往田地的道路受阻,荒废田地近百亩。项目也影响了当地生态,与海南创建国际旅游岛战略矛盾。


    事实上,符国平也承认矿区为村里的公益事业付出努力。据介绍,约2007年,福耀集团董事长曹德旺自掏腰包100多万为该村建设水塔。


    但符国平仍认为,曹德旺的承诺大多未兑现。他指出,2004年,曹德旺当着文昌市、龙角镇和全美村干部的面,表示将赞助村里修建道路、卫生院、学校和文明村建设,“仅有水塔一事是他自己掏钱,公司本身没出什么钱。”


    吉水村村主任符之全则告诉记者,矿区开采后,该村附近水田排水沟断流,200亩田地须设法引水,所幸产量没受影响。但由于矿区靠近海岸,台风期风大,沙尘会刮到附近田地,在2010年10月当地百年一遇的洪灾中,矿湖的水曾外溢,影响附近田地。


    符之全亦表示,福耀公司2006年曾单独给该村150万元建设水塔,解决该村露天挖井饮水问题,每年对考上大学的高考生每人赞助1000元,春节慰问老人每位100元。


    土地之争


    事实上,双方的纷争主要缘于土地,土地的性质,决定土地的利益。而围绕矿区土地的性质,各方之间的纷争,可谓一波三折。


    符国平认为,在两村土地确权事宜没搞清楚前,福耀就来开采了。但福耀方面认为,在2003年海南及文昌市招商之时,已告知矿区用地为国有土地。


    经过多日调查,根据本报记者所掌握的有关土地争议的主要文件资料,事实原貌也就像剥洋葱一样被剥开了。


    时间回溯至2003年1月3日,作为当时海南省主政者所主持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文昌市政府与曹德旺控制的福耀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开发石英砂矿项目合同书》,之后,福耀工业村开发公司在文昌市出资注册了文昌福耀硅砂公司,而2006年,福耀集团出资购买了文昌福耀硅砂公司,使之成为自己的全资子公司,由此获得矿区用地租用权。


    上述《合同书》显示,项目建设内容为在龙楼镇建设石英砂开采基地和石英砂选矿厂,文昌市政府同意以出租方式将龙楼镇2平方公里的石英砂矿地租给福耀工业村开发公司,并预留2.06平方公里作为开采石英砂矿的生产基地。


    而矿区用地租金定为350元/亩,租期为10年,则每亩租金为3500元。租赁可分期进行,但每期租赁矿地不少于500亩。


    根据合同,树木(含果树)树龄在5年以上的每株按文昌市当时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青苗则按赔偿50元/亩(含5年以下的树木)补偿,一次性付款。文昌市政府同意通过协议出让选矿工厂建设用地100亩。


    但此时的曹德旺,并不知道自己未来会陷入矿区土地纷争的漩涡,实际上,矿区用地包含了全美村和吉水村的407亩的争议地。“海南省和文昌市都告诉我那是国有土地。”他说。


    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于2006年6月1日发出的《关于福耀硅砂选矿厂项目用地有关问题的说明》,较为清晰地记载了该地块的纷争过程。


    《说明》指出,该厂是文昌市2003年初招商的重点项目,选址位于龙楼镇赤筠崀,面积为100亩,建厂前土地现状有零星的木麻黄树苗,土地产出值低,现状图标注为未利用地。


    2003年该市签订招商协议后,即对该土地权属进行调查,全美、吉水两村有关经济社均对该地提出权属主张。


    《说明》指出,经调查,在土改和四固定时,政府未对该100亩土地分配和确权,上世纪70年代以前属荒坡地,根据《海南省确定土地权属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三)项规定,2004年6月1日,文昌市政府作出《土地权属争议处理书》[文府(2004)93号]确定该地所有权属国家所有。


    之后,文昌市政府与全美村委会第六、第七经济社签订《收回国有土地所有权补偿协议书》,并兑现补偿款329444元,对该村种植零星木麻黄苗采取包干的办法进行补偿,标准为150元/亩,总青苗款为12354元。


    但吉水村不服,向海南省政府提出申请行政复议,之后,海南省政府撤销文昌市政府的处理书,但确认该地所有权属国家。最后,海南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该行政复议书,该地属国家所有,已产生法律效力。


    本报记者发现,2004年12月7日,海南省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琼府复字(2004)119/120]显示,早在1991年8月13日全美村与吉水村在国土局和镇政府组织下划定了土地权属界限,绘制了《土地权属界限图》,并签订了《土地权属界限核定书》。


    至2003年5月,因吉水村发包争议地给村民符策机造林,全美村提出异议,文昌市政府经调查、指界,发现原附图所标西所坑位置有误,核定书与附图确定的界限不一致,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作出上述处理书。


    记者看到,2004年6月23日,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与全美村第六、第七经济社签署了《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书》,将位于北坡(赤筠崀坡)地段的650.762亩收归国有(其中林地217.676亩,草地398.715亩,旱地34.371亩),土地开发补偿单价为2800元/亩,加上青苗补偿费50.79万元,合计233万余元。


    一年半之后的2006年1月12日,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与吉水村第二东、二西、三、四经济社签署的《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书》显示,收回赤筠(崀)坡地段国有土地325.575亩,土地类别是草地,土地开发补偿单价2800元/亩,金额91.16万元,青苗补助费45550元,合计95.77万元。


    文昌福耀硅砂公司总经理郑金凤告诉记者,在上述协议书签署后,2006年1月4日,该公司收到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的《通知》,要求该司将项目用地407.543亩(包括项目厂区用地81.968亩和采矿区用地325.575亩即吉水四社土地,土地补偿标准分别为4000元/亩和2800元/亩)的补偿款123.95万元,连同矿区用地青苗补偿款预计6万元,合计129.95万元,在3天内支付给该局。


    《通知》显示,根据海南省高院《行政判决书》有关精神,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归吉水村四个经济社,而福耀方面已于2004年按文府(2004)93号文精神拨付该宗地的土地补偿款给全美村第六、第七经济社,“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文昌市政府和福耀方面同意分别按30%、70%比例负责支付土地补偿款。


    而根据2005年12月31日文昌市市长办公会议精神,该补偿款70%即86.76万元由公司支付,30%即37.18万元由市政府支付。经同福耀公司协商,30%部分补偿款先由公司垫付,并在2006年退还。


    郑金凤说,3天内,上述款项已打入该局账户,至2007年办理厂房国有土地证时,帮政府垫付的30%从有关费用中抵扣。


    这意味着,“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福耀方面再次支付407亩争议部分的土地补偿款。


    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周德光对本报记者表示,福耀矿区目前实际租地面积约980亩,归根结底,其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政府将使用权收回,给农民适当补偿后,重新租给福耀方面。


    一位知情人士称,村民的主张,跟时任龙楼镇党委主要领导的导向有关,该领导积极主张该地块为集体土地,造成不良影响,现已调离。


    周德光指出,以租代征是特指非法侵害农村集体土地权益的一种行为,而国有土地则无此提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再出租,实属正常。但该市迄今已发放6本采矿证,采矿步伐应适当放缓。


    记者看到,2006年6月26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福耀硅砂矿选矿厂项目用地手续的复函》[琼土环资函(2006)261号]显示,该厅同意文昌市政府通过协议补偿方式收回龙楼镇吉水村第三第四、第二东、第二西和全美村第六、第七经济社使用的国有土地6.6667公顷(未利用地),并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以58元/平方米的价格,协议出让给文昌福耀硅砂公司。


    环保之虑


    除了土地利益,环保利益也是村民们争议的重点。那么,矿区环保实际情况究竟如何?治理方案又如何规定?


    上述知情人士披露称,之前龙楼镇党委主要领导不仅在小型会议上声称矿区水质不断恶化,还向市政府递交报告,但经文昌市环境部门定期检测,未发现水质超标问题。


    “选矿过程都是物理选矿,循环利用,未加化学物质,不存在水质恶化问题。”周德光说,该矿开采方式为推土机推翻表土,采砂船采砂,原砂经水力输送,选矿厂为湿法选矿。


    对于村民所说矿区导致附近田地荒废一事,周德光说,该提法并不符实。


    但他同时指出,根据2004年6月海南环境科技经济发展公司作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之规定,矿湖边界四周种植50米宽的林带这条实际上未能做到,应予改进。


    周德光透露,或因新华社海南分社于6月初上报了反映该矿问题的内参稿,国土部矿产资源储量司要求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就该矿有关问题进行调查,6月末,他已陪同该厅有关处室领导实地调查。


    彼时,厅处领导指出了50米林带和200米防护带未达标以及矿山治理等问题,要加以改进。


    2004年7月26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在琼土环资监字(2004)96号关于该矿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称,采矿区边缘与邻近矿区的农田、小溪、池塘等环境敏感点应留有200米以上防护带,矿湖周边要设砂土护坡,重点部位要砌石块护坡,矿湖周边要种植宽50米以上的防护林带。


    此外,对深度大于3米的采空区,可改造成鱼塘。选矿废水要净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水循环利用率不得低于90%,生活污水要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要合理选取精矿运输路线,运输主干道尽可能避开附近学校、村庄等环境敏感点。


    周德光指出,之前,矿区的运砂车道从村庄穿过,造成一些扬尘及噪音影响,从2010年9月份起,矿区车辆已改道,不再有此问题。


    2004年2月8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在琼土环资矿字(2004)2号文《关于划定海南文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文昌市龙楼镇赤筠村石英砂矿矿区范围及环保审查的批复》中指出,该矿区面积达1.7249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由25米至0米标高,规划首期产能为年开采矿石量39万立方米、60万吨,预计服务年限30年。


    这意味着,矿湖的深度最高可达25米。而据郑金凤表示,目前矿湖平均深度12米,“我的采砂船臂大约就12.5米长,如果矿湖像外界所说有20米深,设备根本无法开采。”


    根据报备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的该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影响报告书》,整个1.7429平方公里矿区采空后,将改变原有土地状况,变为矿湖和复垦的人工林,形成一个由进入采矿区和选矿厂的道路分割成三大块水面、坑底平坦的矿湖,其中南、北各1000亩,东面500亩。


    矿区开采主要生态影响是:绿地面积、生物量、物种多样性减少,地形地貌改变、潜层地下水水位和径流方向变化等。


    但报告书同时指出,因矿湖内水循环使用未抽走,对周围地下水位影响比较小,半径360米范围内,随着矿坑内水面稳定,向地下水补给,其影响将会消失。同时,矿湖可对局地气候有所调节(增加湿度,夏凉冬温)。


    郑金凤说,根据《治理恢复方案》,该矿区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恢复工作分两个阶段,即矿山营运阶段和矿山闭坑后的环境治理,治理期为25年零八个月,目前仍处营运期,但已边开采边治理,回填面积超30亩。


    福耀之慨


    针对村民们的抱怨,福耀集团也感慨良多,对于媒体所谓的“无良企业”及“践踏农民利益”的批评,颇觉委屈,认为是“道听途说、片面夸大”的严重不实报道。


    “土地是国有的,有根有据。国土局档案中也是国有土地,这些东西都现成摆在那里。采矿权是从海南省地勘院买的,不是从村民手里买的。”12日,曹德旺对本报记者说。


    曹德旺称,他从未对村民承诺过将矿湖分割为20亩/块的鱼塘,合同上也没有这条规定。“20亩/块也不可能。”


    郑金凤指出,目前矿湖平均水深12米,如果分割成20亩/块,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坍塌风险,二是国土部门规定该项目选矿回收率必须超过82%,一旦分割成小面积矿湖,根本无法达标,且造成资源严重浪费。


    至于承诺帮助村民建设学校、卫生院等,曹德旺指出,早在2007年6月,矿区刚开采一年多,他就以个人名义捐给文昌市500万元,用于当地文教等事业建设。“如果没有拨到位是地方上的事情。”


    记者调查显示,2007年6月6日,文昌市政府向福耀玻璃集团发来感谢信,称按照曹德旺意愿将500万元捐款用于该市教育事业,其中200万用于支持龙楼镇和吉水、全美村的教育事业,300万元用于支持文昌市职业教育工作。


    曹德旺认为,当年每亩土地租金补偿350元/亩,高于农民种西瓜的纯利润所得,而文昌当地有养鱼的习惯,养鱼利润可达2000元/亩,同时,矿湖可综合规划为观光景区,收益可观。


    据此,一位吉水村老人告诉记者,今年,该村平均亩产西瓜6000斤,今年瓜价0.3~0.6元/斤,而成本为3000元/亩,大部分瓜农亏损。


    郑金凤表示,目前,该矿湖已放养罗非鱼鱼苗6万尾、大头鲢鱼苗20万尾、鲤鱼鱼苗25万尾及花鳗鱼苗2000尾,共计50多万尾,目前生长健康。


    曹德旺对暴利之说颇为不解。他说,文昌砂矿任务就是确保该公司玻璃质量,并无暴利之需。


    据介绍,文昌福耀硅砂公司生产的硅砂年产量约近70万吨,除供应该集团用砂外,还向中航三鑫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提供,销售价格为58元/吨(含税),而成本约为40元/吨,并非之前报道所称的20元。


    该集团常务副总裁白照华对本报记者指出,矿厂仅电费成本即达19元/吨。


    白照华也表示,2004年建厂时期当地的确发生过多起村民冲突事件,但冲突原因纷繁复杂。


    “这些并不是我们企业能够左右的。”白照华说,公司只能严格按海南省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与公司签订的开采合同执行。


    他表示,在先天存在众多矛盾的情况下,该公司近几年来已与当地村民有了良好的沟通互动,所谓“大规模冲突事件”早已不再。


    据介绍,几年来,文昌福耀硅砂公司在当地就环保、道路、教育、改善周边村民生活环境等非生产性的投入资金共达896.3万元人民币。


    曹德旺表示,他于7月8日专派集团常务副总裁白照华、集团宣传部经理舍予和海南文昌砂矿总经理郑金凤等与相关媒体沟通。


    据悉,该矿区一期工程将于2013年3月31日到期,郑金凤表示,二期租地事宜,已着手进行,届时租金将随行就市,目前尚未确定标准。


    采访结束时,曹德旺说,欢迎全世界的媒体到海南进行实地调查采访,并作出客观公正的报道。

    来源: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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