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员工携款失踪不报案的猜想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03 18:35 来源: 法制日报郭松民
中石化山西晋中石油公司爆出员工携款跑路的丑闻,引起舆论极大关注。中石化集团新闻发言人黄文生证实确有此事:吴波确是公司一名客户经理,也的确于2011年8月26日下午突然失踪。吴波失踪后,自称与其有经济往来的人员反映他们曾向吴波个人账号汇款用于购油(2月1日中国网)。
一般来说,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掌握的企业资源侵吞企业利益,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是一个经常出现的现象,无论国企还是民企都是这样,所以出现吴波携款跑路这样的事情,本不足为奇。奇怪的是中石化山西晋中石油公司在事发后暧昧的态度:在长达几个月的时间里,“既不报案,对众多买油客户也不给交代”,完全像没事人一般,若不是有网友爆料,还不知道要瞒到何时?员工跑了,巨款也被带走了,吃了大亏的晋中石油公司为什么不愿意报案?按照常理来揣测,有这样几种可能性吧:
第一,可能担心暴露出公司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中石化方面表示,长期以来,公司在销售环节严禁本企业员工通过个人账户或个人信用卡等金融工具为客户收取、支付各类销售款项。而中石化这次初步调查就发现,吴波居然使用个人账号接受购油款——或许正是由于这一原因,才导致了这一卷款跑路事件的发生。这无疑证明了晋中公司在日常管理中确实存在巨大漏洞,如此才给了吴波可乘之机。如果报案,就会牵涉到问责的问题,公司高层可能需要为此承担责任,为避免被问责,干脆就不报案了;
第二,可能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吴波是“晋中石化任命的头牌客户经理、销售状元”,这样的职位有多大油水,局外人不知道,局内人一定是心知肚明。吴波要想把黑来的油水全部吞进自己的肚子里,也是不太可能的,公司内部通常会有一个分享利益的黑色链条。不分享利益,吴波在这样的位置上可能一天也干不下去。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不报案就是完全符合逻辑的事,因为放吴波一马就等于放自己一马;
第三种猜想就更可怕了,吴波的失踪很可能是为了掩盖一个更大的案件。
“不报案”的行为过于反常,不得不让人产生种种联想。就这一具体事件来说,既然中石化总部已经介入调查,那就应该向社会公众公布事实真相,给舆论一个令人满意的交代。而且,为了取信于民,还应该有中立的第三方,比如反贪局等介入调查;就这一事件暴露出来的大型国企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来说,如何加强和改善管理,如何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如何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也都需要引起所有国企以及国资管理部门的思考,并拿出实际行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