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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开首张垄断重罚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5 10:07 来源: 北京日报

  俩鲁药企哄抬价格被罚700多万元

  本报讯(记者 孟为)国家发改委昨天通报,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由于控制复方利血平原料,强迫下游生产企业抬高投标价格,国家发改委依据《反垄断法》规定,开出逾700万元巨额罚单,这也是国内首起垄断重罚案。

  复方利血平是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抗高血压药,每片零售价格仅为0.08元,全国目前有1000多万高血压患者长期依赖此药,而且主要是中低收入群体,年消费量约为80亿至90亿片。

  目前,中国仅有两家辽宁企业生产复方利血平的主要原料药盐酸异丙嗪。经过调查,山东顺通和山东华新与两家生产企业分别签订代理销售协议,垄断了盐酸异丙嗪在国内的销售。

  国家发改委透露,协议书的主要内容为:一是两家公司分别独家代理两家企业生产的盐酸异丙嗪在国内的销售;二是未经过山东顺通、山东华新授权,这两家企业不得向第三方发货。

  调查显示,两家公司控制原料药货源后,立即将销售价格由每公斤不足200元提高到300至1350元不等。据央视报道,常州制药厂、亚宝药业、中诺药业、新华制药是我国生产复方利血平最大的四家企业,市场份额占全国75%以上,这四家公司无法从原渠道买到盐酸异丙嗪。山东两家企业与这四家企业协商,表示可以提供盐酸异丙嗪,但这四家企业必须先将复方利血平的价格从1.3元/瓶提升到5元/瓶至6元/瓶。

  两公司控制原料药货源后价格的“三级跳”,让多家复方利血平生产企业无法承受,被迫于2011年7月全面停产,目前仅靠库存向医疗机构维持供货,而这也造成了市场供应紧张的局面,一些基层医院甚至已经开始控制开药量。

  国家发改委依据《反垄断法》,责令山东两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解除与盐酸异丙嗪生产企业签订的销售协议;对山东顺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687.7万元,对山东华新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15.26万元。

  专家观点  

  垄断受损者应获得司法救济

  数天前,国家发改委宣布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宽带接入领域价格垄断进行调查,如今又公布首个垄断重罚案,反垄断连出重拳引发各界关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表示,“《反垄断法》出台后,有印象执行过一次,就是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反垄断案例增多,这是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表现,说明如何避免市场经济结构不平衡,避免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渐渐纳入监管者的视野。”

  面对企业强势垄断,我们还能做些什么?李曙光建议,“目前只是靠发改委、商务部、工商局这3家行政机构来执行,今后应该强调司法机构的介入,为垄断行为造成的市场受损者提供救济渠道。”他表示,今后希望看到有消费者以垄断受害者身份启动司法程序的案例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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