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视力公司主管涉嫌侵占16万元货物受审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05 08:08 来源: 新京报“我认罪了,请律师回避”
本报讯 (记者张媛)一个物流主管、一个市场外围主管,两名北京好视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好视力公司)前员工涉嫌利用单位漏洞,在一年多时间内侵占了16万余元眼贴等。前日下午,二人在海淀法院受审。
单位盘点发现少货
2011年中,好视力公司在单位内部审计盘点时发现了价值126万元的货品亏空,在报警的同时也开始了内部调查。据本案公诉人、海淀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朱曼莉透露,一开始好视力公司就将目标锁定了负责物流的员工,之后又以到总公司办公室领工资的名义让市场外围主管、被告人王廷辉来总公司。
2011年7月20日当天王廷辉一出现,等候在总公司的警方出示了传唤证后将其带走,两天之后,该公司原物流主管陈弦在被害单位经理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尽管好视力公司报案称126万,但是检方经过审查发现只有少量是有确凿证据可以相互印证的,因此只对该部分提出了指控。
据检方指控,2009年11月至2011年2月间,陈弦在担任物流主管期间,利用负责收货、发货、退货的职务便利,以少记退货数量、虚增发货数量的方式,侵占好视力公司货物(好视力眼贴918盒等),总价值为人民币159982元,其中王廷辉参与侵占160盒。
受审要求律师“回避”
庭审时,两被告人都表示认罪,陈弦还特别扭头对他的辩护人说:“非常感谢我的律师,我认罪了,请你‘回避’。”法庭在向其示明利弊后,允许其律师退庭。此外,据王廷辉的辩护人介绍,昨日庭审时王的家人已经来到法院,但因为王廷辉不想让家人担心,最终所有亲友都没有到庭旁听。
公诉人表示,按照好视力公司内部的规定,发货时需要销售经理、货管等三个人签字,但是由于实践中该规定并没有严格执行,才使得二被告人钻了漏洞,往往陈弦一个人签单就能发货,然后通过王廷辉所掌握的市场销售渠道卖出去。
该公司物流派送员杨某表示,二人还曾经找过他拉货,但被拒绝。
检方将发检察建议
检方认为,二人身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应当追究职务侵占罪。
根据二人的犯罪数额,同时考虑到陈弦在案发后能投案、如实供述应当被认定为自首,而王廷辉又能退赔部分损失,检方建议对陈弦判处五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对王廷辉判处一年至三年有期徒刑。
此外,针对好视力公司的内部管理流程,检方也将发出检察建议,希望其能加强岗位监督和人员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