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石化否认放高利贷 称举报人非法集资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09 09:59 来源: 金羊网-新快报涉事人刘明称其转移注意力
新快报(微博)讯 记者 刘虎 报道 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高利贷”风波愈演愈烈。中石化方面昨日发布长达2000余字的声明,称受让四川金鑫房地产开发公司完全合法,并称金鑫公司原法人代表刘明非法集资被达州警方立案侦查。昨日下午,刘明委托律师向新快报发布了针锋相对的9点声明,指斥四川中石化称其被“立案侦查”系无中生有,还刻意回避了“是否高息放贷”的问题。
四川中石化在回应中称,金鑫公司曾于1993年负责开发建设“英凰广场”和“星胜花园危房改造”两个项目,但由于金鑫公司巨额亏损,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12月31日,金鑫公司账面亏损250余万(实际亏损逾1000万元),无力启动后期建设及归还购房户房款,致使开发建设时间长达10年,成为当地的“烂尾楼”。
此外,刘明还被反指非法集资。四川中石化称,刘明利用开发项目的名义骗取工程保证金和非法集资,涉嫌个人诈骗民间资金3869万元,被达州市通川区公安局立案侦察。
针对四川中石化的回应,昨日下午刘明通过律师发来了《针对中石化回应及中国青年报报道的9点声明》,声称“中石化是在偷换概念,诽谤中伤自己,且对高息放贷一事极力回避。”
刘明在声明中说,星胜花园是达县一家房地产公司在2005-2006年(并非中石化所称1993年)开发的项目,由于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垮塌,政府要求全部撤除重建,发出了招商广告,金鑫公司于2007年介入,负责拆除和重建。此时,金鑫公司自己的“英凰广场”项目正在紧锣密鼓修建中,资金不够启动“星胜花园”项目,才经人介绍认识了黄波和黄久长。
刘明特别指出,其被“达州市通川区公安局立案侦查”纯属无中生有。“没有公安局对我进行过刑事立案,媒体尽可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