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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高利贷举报者:矛盾源于复利想拿回股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1 21:55 来源: 财经网

  中石化“高利贷”举报者:矛盾源于复利想拿回股权

  刘明的真实目的是想要回股权,而不是关注“高利贷”。双方正是由于复利才导致矛盾激化,当刘明看到有1367万元的复利非常生气,双方差点因此打起架来

  【财经网专稿】记者 高素英 中石化四川“高利贷”事件并没有因为他们的公开回应而终结,举报者再次向多家媒体出示借条等新证据,而目的只是想拿回股权。2月21日,四川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金鑫公司)原股东刘明的委托律师蒲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初衷并不是想让媒体关注中石化的高利贷问题,而是想拿回股权。

  蒲杰表示,目前已经找出5份借条,实际上是共有14笔借款,都有借条其他的目前还没有找到。根据刘明统计共有1.2266亿元借款,其中包括2937万元的土地款,目前刘明已经拿出证据。

  近日,刘明再度委托律师蒲杰发布与四川中石化有关的高利贷证据借款借条,以及财务公章被收管的收条,此外还包括石化投资公司出具的高利贷欠款证明、黄波确认高利贷及回转股权给刘明的承诺书以及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文件。黄波系四川中石化销售公司旗下四川石化法人代表。

  记者收到的资料显示,此次公布的借条共有5份,其中4份在2008年签订,1份在2009年签订。所涉及的借款单位有四川石化西南地产有限公司、四川石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四川石化多元化产业有限公司。

  记者注意到,这五份借条中,刘明向四川石化西南地产有限公司、四川石化多元化产业有限公司各借款两次,向四川石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借款一次。其中,向四川石化多元化产业有限公司的两次借款年利率为36%,借款总额为1700万元。其余3次借款年利率为30%,借款总额达1200万元。

  而在欠款证明中显示,四川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本金及收益金额为1.4亿,落款签名为黄波,时间是2011年2月19日。

  蒲杰向记者表示,除了上述五张借条已证明四川中石化在放高利贷外,根据四川中石化董事长兼党委书记黄久长表述所借9000万元系工程款,正好与上述欠款证明的数据相吻合,9000多万是本金,而5440万是利息,其中包括1300多万元的复利。

  他表示,正是由于复利才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当时刘明看到有1367万元的复利非常生气,双方差点因此打起架来,黄波认为刘明拿不出这笔钱来。后来商议刘明在筹到钱后把金鑫房地产的股权转让给刘明个人。

  记者在承诺书中看到,鉴于四川金鑫房地产公司目前的债务情况,若刘明同志在2011年2月23日18点之前组织资金1.4个亿,以到四川金鑫房地产公司帐户为准,用于清偿中石化债务,本人愿意将个人持有的四川金鑫房地产公司100%的股份零转让给刘明个人,否则承诺书无效,落款依然为黄波,而身份为四川金鑫房地产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

  然而2011年3月份,当刘明筹到1.3亿时,黄波绝拒绝查帐,并将项目于2011年2月27日以1.45亿的价格卖给了别人。

  蒲杰表示,事情出来后,媒体的重点就放到了中石化放高利贷上,偏离了本身的诉求。其实刘明并不是不认可高利息,而是希望结清利息和本金的情况下把股权还给他。

  对于四川中石化方面要起诉刘明等人的说法,蒲杰认为,该起诉就起诉,等着他们起诉。目前最重要的是在等四川省工商局的意见,四川省工商局已经开始调查此事,到时会有一个说法。

  最后蒲杰表示,刘明已经不让他再接受媒体电话采访,也不再发证据。因为前期有些媒体的文章对公众有些误导。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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