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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争夺案二审未宣判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1 10:48 来源: 潇湘晨报

  “咚!”昨日下午五点,位于广州市员村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室,随着审判长的法槌落下,进行了将近6小时的苹果与深圳唯冠iPad商标权纠纷案二审结束。双方围绕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与唯冠公司是否形成商标转让,以及唯冠公司是否受商标转让协议的约束两个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

  或许由于此案关系重大,且判决结果直接关乎苹果iPad商标权能否在中国大陆继续使用,昨日庭审现场没有当庭宣判。该案合议庭审判长称,法庭将择日宣判。法律界人士称,在正式宣判前,双方和解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本报记者戴和清 广州报道

  庭内 苹果提供9份新证据,唯冠提供7份

  昨日广州骤冷,前一晚就已开始的春雨似乎没有阻挡人们对这个案件的关心。

  公开资料显示,苹果公司、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诉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纠纷案,于2010年4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去年底,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驳回苹果起诉,认为iPad商标转让“授权书的内容及签名盖章均是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唯冠)没有关联性”。由于苹果公司和IP公司不服,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

  上午九点,二审庭审正式开始。如果苹果败诉,苹果将不能在中国大陆继续使用iPad的商标权,且还将面临高额的赔偿。

  苹果开庭指责唯冠受到不当利益驱动,声称唯冠的行为带有财务利益驱动的阴谋味道。苹果还明确表示,一审判决出乎意料,是错误的。苹果还表示同意本案权属纠纷适用中国法,不再坚持要求适用香港法。不再坚持追加台湾唯冠为本案共同被告。

  上午的庭审持续了3个多小时。苹果和IP公司共有4位律师出庭,深圳唯冠方面则有两位律师应诉。在上午的庭审中,深圳唯冠和苹果都分别提出了新证据。上诉方向法庭提供了9份新证据,并由一名证人现场出庭作证。被诉方深圳唯冠也同时提供了7份新证据。但双方均以对方提供的不是新证据而提出异议。

  上诉方苹果和IP公司的代理人提出,在人员的职务安排、商标管理等方面,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等都存在混同,在一审判决中,深圳中院认为涉案合同只能约束台湾唯冠,而不能约束深圳唯冠,认为参与合同谈判的所有人不能代表深圳唯冠,均是错误的。

  苹果代理律师向法庭提出的几份新证据中,其中出庭证人——2009年期间代表IP公司与唯冠进行商标转让谈判的IP公司调查员罗宾逊,在法庭演示了几封他与深圳唯冠法务员工Hui Yuan的邮件沟通。在回答双方律师的轮流提问中,罗宾逊透露了几点关键信息:其一,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与唯冠集团的代理人在进行谈判;其二,他与Hui Yuan之间代表各自公司的沟通谈判,一直以电子邮件形式完成,因为二人唯一的一次电话交流中,罗宾逊认为Hui Yuan的英语并不太好;其三,他还透露,IP公司曾于2005年和2009年两度受苹果公司委托对iPad商标的权属问题进行调查。

  深圳唯冠律师则向法庭提交转让合同代理签署人麦仕宏在台湾唯冠的劳动档案和缴税证明,以证明麦的身份属于台湾唯冠。而苹果律师称麦的情况属于“多重身份”,IP公司商标转让代理人一直视麦为唯冠集团法务顾问,以第一身份推翻第二身份,不符合逻辑。

  深圳唯冠代理律师拿出一份协议草案为证据,力求向法官证明这份由苹果公司负责起草的协议中明确提及转让方为台湾唯冠。而苹果公司代理律师对此反驳称,协议核心内容中对唯冠公司的表述皆清楚指向唯冠集团,仅有一处标注台湾唯冠名称的地方,乃是由于该草案使用的协议模板是2005年IP公司在与台湾唯冠就苹果另一产品iPod商标纠纷诉讼中曾使用的合同模板。

  庭外 双方和解仍有可能性

  虽然双方在法庭上唇枪舌剑,但由于法庭并没有当庭宣判,案件最终结果如何?

  在昨天的庭审结束后,面对媒体的追问,苹果和IP公司律师团并没有对此发表任何评论。唯冠律师谢湘辉则对本报记者称,对昨天的庭审结果比较满意,但对判决没有办法预测。

  “应该说,从昨天整体的审判现场来看,无论气势、或辩论环节上,苹果方面明显处于劣势。”一位参与了庭审旁听的资深媒体人士如是表示,如果从现场来看,个人觉得苹果败诉的可能性比较大。

  还有观察人士指出,苹果和唯冠的二审开庭可以说吸引了全球媒体的注意,不少国内外媒体都派驻了多名记者现场采访,法庭在宣判方面将会非常审慎,“在未正式宣判前,真正的较量将在幕后,苹果肯定不会就此罢休,将会通过一系列途径争取打赢官司。”

  资深商标律师马翔对本报记者表示,从昨天庭审情况看对苹果是有利的,将一审的错误认定都指出来了,苹果提交的新证据也对苹果有利,综合各方面情况,基本可以认定唯冠在转让iPad商标的过程中,其主要负责人是知晓真实情况的,而且商标权的转让是唯冠真实意思表示。

  马翔还认为,既然转让是真实意思表现,那也就意味着,包括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也一并在转让之列。而且,深圳唯冠并没有使用过该商标,没有让消费者对其商标形成认知,苹果则在推出iPad产品后,在市场上热卖,具有很高知名度。

  对于最终的判决结果,他分析认为,综合各方面因素,个人认为苹果最终胜诉的可能性很大,“而且这一判决结果,对消费者利益有利,且有利于树立中国企业的诚信和良好形象。”

  尽管如此,几乎所有接受记者采访的法律界人士均表示,双方最终和解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唯冠一直没有说不愿意和解,”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对记者称,就看双方的诚意如何。记者追问苹果给出多大的赔偿额度唯冠才会愿意和解时,谢湘辉称,这个还真没办法告诉你。

  马翔也指出,按照国外惯例,一般知识产权案件最终都采取和解的方式,在判决结果出来前,这种可能性都是存在的,“即使双方最终和解,二审判决结果也不会很快出来。”

  [目击]

  申请旁听人群队伍达60米

  昨日上午七点半,记者前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采访。离开庭时间还有一个半小时,但现场已经排起了20多米的长队。除了当地各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外,还有不少企业人士和外籍人士。

  “我28日晚上就从深圳赶了过来,在广州住了一晚,就是为了来听二审庭审。”来自深圳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张女士对记者说。来自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小王则称,自己虽然不是“果粉”,但还是非常关心这个案件,听说二审开庭,就顺道过来看看。中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马翔也赶到了现场,他分析认为,这个官司觉得苹果会赢,从双方的整体转让行为来看,转让是唯冠的真实意思表示,个人认为唯冠是转让了全部iPad商标的,唯冠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上午八点,排队等候的人群已经排了60多米的长队,人们在雨中等待着,讨论着案情的结果将会如何。约20分钟后,广东高院的一位女工作人员开始发放旁听号,“今天总共27个号,审判庭座位有限。”记者在现场看到,拿到号码条的人,需首先接受安检,才能走进高院大门旁听。

  除了社会旁听人士,当天最为活跃的当属各大媒体记者。记者七点半赶到现场时,已经有来自日本等外媒赶到了现场。CCTV和凤凰卫视等甚至开来了转播车,并成立了两个报道小组进行“围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称,昨日来到现场的媒体近80家,境外的10多家,记者约在160人左右。

  [记者手记] 一堂生动的知识产权案例课

  2月29日,终于等来了广东高院关于iPad商标权纠纷二审审判的日子。上午八点半左右,在经过简单的安检手续后,终于进得广东高院的门,前往第一法庭。

  让人意外的是,当得知记者来自于湖南时,意外遭到了同行们的“围观”,广东电视台、深圳电视台等当地媒体还将话筒对准了记者,采访记者为什么大老远来到广东高院采访此案。

  因为备受关注,法院在庭审现场外,还特意安排了好几个审判室,通过视频同步转播方式,让记者们和社会人士有机会近距离感受到针锋相对的庭审氛围。还有网站同步进行了微博(http://weibo.com)直播。

  不可否认的是,在场多位媒体人士都认为,在这场庭审中,苹果似乎没有了往日的霸气,明显处于下风。而深圳唯冠的律师团队明显底气更足些,在此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唯冠的代理律师曾信心满满地表示,胜诉是百分百的事情,即使输掉了官司,顶多也就是个合同违约责任,唯冠的iPad商标权依然还在手中。

  庭审现场虽然辩驳精彩,但仍旧有不少人打起了瞌睡,中午11点左右,有人开始不断看表,有人开始小声抱怨,猜测着啥时候才能结束。

  审判长似乎也很解味,近12点时,竟然抛出一句,离庭审结束还有几分钟,坚持!让人不觉会心一笑。

  实际上,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已经开始从简单逐渐变得不简单,法律界人士称,这场官司已经开始关系到中国企业的形象,是对中国企业诚信的一次大考。

  还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如此之多的媒体关注这个案件,一定程度上来讲,在中国企业地位已经变化的今天,知识产权正日益受到中国企业的重视,这个案件是一堂生动的案例课。

  [iPad商标争夺战]

  2011年12月5日  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就原告(美国)苹果公司、(英国)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iPad商标权权属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原告苹果公司一方败诉。

  2012年2月22日  深圳唯冠起诉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的案件在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法庭最终驳回原告深圳唯冠要求责令上海苹果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申请;本案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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