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空气质量新标准 省会城市今年起监测PM2.5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1 01:24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每经记者 李泽民 发自北京
直径不到人头发丝粗细1/20的细颗粒物(PM2.5),被公认为其危害性大于沙尘暴,而我国一直以来对其的检测处于留白状态。频频光顾各大城市的灰霾天气,使公众对于将PM2.5纳入检测的呼声自去年以来日盛。
昨日(2月29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并部署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工作。
据了解,新标准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会议同时要求,今年起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PM2.5与臭氧等项目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
绿色和平气候与能源项目主任周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一《标准》的出台意味着,5年之内,各地政府将依据这一新《标准》进行政绩考核。”
但周嵘同时认为,目前空气污染形势严峻,尤其是PM2.5问题,因此,各地政府其实所剩时间不多,必须从现在就开始采取切实行动。
当前我国污染物排放总量依然较大,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仍很突出,大气环境形势严峻。为此,会议提出,要加快淘汰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积极推进使用清洁能源;对城区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和节能环保技术改造,优化工业布局。
环保人士认为,这是我国政府最高层首次明确确认了空气污染治理需要采取区域性控制,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把淘汰落后产能和发展新能源作为解决空气污染问题的重要举措。
据悉,重点区域的空气污染控制中最核心的问题是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过去一年,中国的煤炭消耗激增,达到近十年来的新高。”周嵘表示,“如果不能控制煤炭消耗的过快增长,空气污染问题将很难得到彻底解决。”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指出,应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在重点区域实施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禁止新建、扩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钢铁厂、水泥厂。
此外,要深化污染减排,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提高车用燃油品质与机动车排放标准;争取到2015年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极端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预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