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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俊生:严控新股炒作 不是正确监管方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4 01:29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周俊生

  深圳、上海两家交易所日前分别作出规定,对新股首日上市的交易作出严格限制,其中引人注目的是深交所规定首日上市的盘中换手率一旦达到或超过50%,即对其实行停牌,直至交易结束前3分钟才恢复交易,而上证所则将这一流量控制放宽为80%。这一新规实行后,在深交所创业板和中小板上市的所有新股都几乎撞倒在这一红线之下。

  交易所解释出台这一 “新股新规”的目的,是为了遏制最近越来越热的新股爆炒潮。但从实践的效果来看,这一“新股新规”只是让交易所痛恨的爆炒新股延迟了一个交易日,以新规实行后最早上市的深市创业板两新股蓝英装备和博雅生物为例,它们在上市首日固然因碰线而停牌,但到了第二天就如脱缰野马了,蓝英装备上市次日换手率即达70%以上,而股价仍在上涨中,博雅生物全天换手率虽然低于前者,但只是因为其强势涨停导致抛盘减少罢了。

  由此可见,交易所的这个“新股新规”并不能遏制新股爆炒的势头,市场该怎么样还是会怎么样。据说,深交所方面表示,不排除出台更严厉措施遏制新股炒作,比如提高新股上市后一段时间内的最小申报数量。看来,交易所是铁了心要遏制住新股爆炒,也就是决不让新股炒作者占到便宜。

  但是,这是一种正确的市场监管方向吗?交易市场上的任何交易行为,都是买卖双方根据自己的意志作出的选择,因此交易权是每一个投资者的一种天赋权利。当然,在这个交易过程中,每一个交易者,不管是机构大户还是小散户,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以保证每一个交易者都能享受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但现在交易所打着“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旗号,对流量进行控制,实际上限制了一部分投资者的交易权利,构成了对市场公正性的损害。显然,限制新股炒作不是一种正确的市场监管方向。

  投资者之所以喜欢炒作新股,就是为了博取新股上市后发行价与交易价之间的价差,这是一种符合市场理性的投资选择。新股发行价与交易价之间存在价差,这其实是交易市场存在的一大理由。但是,自从新股发行实行“市场化”定价之后,这个价差已经被发行公司攫取,他们所得到的超募资金就是由价差所构成的,这部分利益本来应是投资者所得。这种通过竭泽而渔式手段榨取了交易市场价差的新股上市以后,要么很快跌破发行价,要么以更高的价格来制造出充满泡沫的差价,使市场的风险成倍放大。

  因此,新股爆炒的源头并不在上市以后,而是在上市之前就种下了“病根”,管理部门更有必要对目前的新股发行制度进行推倒重来式的改造。但令人遗憾的是,监管部门对新股发行改革却一直苦无良策,仅仅停留在口头的热闹,而不愿触及定价机制上的严重失误。现在将板子打在交易市场的投资者身上,这实在是一种本末倒置的做法,不仅无助于遏制新股爆炒,也越出了市场监管应该恪守的边界。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新股新规”的出台背景,与近期证监会高层提出的所谓价值投资理念有密切关系。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理想,投资者应该投资蓝筹股,而像现在这样痴迷于新股炒作,显然不是价值投资所应该提倡的。但是,一个真正的市场,绝不是按照管理层意志设定的路线来运行,价值投资和其他各种投资理念放在市场实践中,并无高下之分,投资者为了切身利益,在这方面的选择应该比管理层更有发言权。

  新股炒作确实存在风险,但投资者也自会从这种风险中体会到对错,这比由管理层来耳提面命要有效得多。作为市场监管部门,一定要守住自己的边界,一方面密切关注市场动向,严格执法,维护好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环境;另一方面,应该宽容对待与自己所提倡的投资理念不相一致的合法投资行为,特别是不能利用行政手段来随便干预市场的自由交易,剥夺投资者的合法投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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