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医领补助 群众得实惠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6 20:04 来源: 中国财经报——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利用财政政策助推医疗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
□ 本报记者 李存才
通 讯 员 段海鸽 杨静亚
“政府出台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政策让我们干村医的有奔头了,行医有补助,退休有保障,为村民服务的自觉性更强了!”日前,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莲花盆村卫生室负责人王革命手里拿着区政府刚刚下发的文件,感慨万千。
今年3月,湛河区政府出台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卫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政府批复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70个村卫生室和在村卫生室工作的200多个乡村医生,按每1000个农业户籍每年5000元的标准予以专项补助;对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村卫生室医生,不用交费,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对连续在村卫生室从事村医工作10年以上者,满65岁后不再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村医,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区)三级财政共同承担。
据介绍,湛河区财政自国家实施医疗体制改革以来,立足把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办实办好,积极宣传落实党的各项医改政策,不断“扩面提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了群众的就医环境,大幅降低了就医费用。2009年,区财政开始按辖区服务人口每人每年5元标准对村卫生室予以补助。仅此一项,目前已补助资金180多万元。另外,为落实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新型城镇合作医疗(简称“新城合”)补偿政策,将新农合补贴标准从2009年每人每年80元,提高至现在的每人每年240元,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现在的15万元。截至目前,该区已累计投入财政补助资金6423万元。新城合补助标准从2009年每人每年318元,提高至现在的每人每年1225元,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现在的5万元。同时,区财政还拨付1200万元补助资金,对所辖一乡一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补贴;拨付400多万元补助资金,用于提高基层医疗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由此大大改善了全区群众的就医环境。
自2011年年底,湛河区开始实施基本药物补助政策。该政策实施以来,辖区内的村民在村卫生室用药一律实行零差价,不足部分由财政予以补贴;对村卫生室发生的一般诊疗费(含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药事服务成本),每项每次补助5元(其中新农合支付4.5元,个人支付0.5元),实行“总额控制,包干使用,超支不补”。截至目前,全区已发放财政补助28万元。今年第一季度以来,该区新农合报销人数累计达到了17970人次,报销金额499万元;新城合报销人数达1274人次,报销金额370万元。
湛河区财政局长刘建军说:“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下,湛河区还将不断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切实把惠民政策抓好抓实,使公共财政的阳光覆盖全区各个角落,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