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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RA接受点名低头退货 消费者不买账

2011年05月07日 15:35 来源:法制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孙宇 实习生 宋立伟) 在接受北京市消协点名批评后,ZARA中国终于宣布三款不合格服装可无条件退货。    

  记者了解到,可进行退货的产品均为2010年出售的产品,如此“滞后”的退货承诺,目前招来的只是消费者对此的“冷漠”。今天上午,记者从西单大悦城ZARA店了解到,尚无一名消费者退货。

  今天上午10点,记者来到西单大悦城ZARA店,店内并未设置专门的退货柜台,收银台前也没有前来退货的消费者。

  据该店相关负责人介绍,ZARA三款问题服装均是在2010年出售的。记者了解到,消协曾在2009年底和2011年初均对退换的大衣进行过点名批评。时隔这么长时间后“承诺”,不免让消费者感到不满。

  迟女士和她的朋友们一直都是ZARA的忠实粉丝,“以前我们逛街,ZARA店是必去的,因为它的款式漂亮,但是没想到它的质量会有问题。朋友有买那件外套的,但没去退,觉得都一年了挺麻烦的,还得翻箱倒柜。”迟女士表示。

  虽然ZARA说现在可以退也可以换,但迟女士肯定不会选择换衣服了。“刚曝光的时候ZARA一直不表态,这都立夏了才说给退,我们觉得挺失望的。”迟女士说。

  记者了解到,多数ZARA品牌的消费者都有和迟女士相同的想法,没有褪色、开线等明显质量问题,而且又是冬季的衣服,即便真的在退换批次里,也没精力折腾了。

  不过该店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如退货,退款额度和退款方式均按购买时的价钱和支付方式进行。

  他们会通过对衣服进行扫码确定当时售出的情况,如果消费者当时是原价购买则退还原价,如果是打折购买则按打折的额度退款。

  至于退款方式也要通过电脑记录,按照购买时的支付方式进行退款。用储蓄卡支付的消费者最晚可在15个工作日内收到退款。

  另外,消费者还可选择用问题服装更换店内其它的等价衣服。

  3款问题服装

  “ZARA”货号为5627/594/700、产地摩洛哥的深色休闲裤(标称羊毛含量为20%,实测仅为10.6%;耐酸汗渍、耐碱汗渍、耐湿磨擦指标也不达标);

  “ZARA”货号为0518/227/800款外套大衣(标称填充物70%羽绒、30%羽毛,实测含绒量51.1%);

  “ZARA”货号为0398/705/707款外套大衣(标称含绒量50%,实测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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