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09日 07:13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林霞虹)9日上午,东星航空母公司东星集团状告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的案件在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开庭。这也是中国内地民航史上第一例“民告官”案件。
东星集团提起的诉讼,针对的是2009年3月14日,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下发的一纸明传电报。电报称:为维护公众利益、确保飞行安全,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飞东星航空公司航班的函》,管理局决定暂停东星航空的飞行。第二天,东星航空便开始停飞,直至东星航空被裁定破产清算。
今年2月28日,东星集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民航中南局的这纸“停飞令”,导致东星航空破产清算和东星集团全面瘫痪。东星集团决定将民航中南局推上法庭被告席。东星集团认为,民航局中南管理局仅凭一纸函件,在没有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也未依法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就做出了停飞决定,这一做法违背了法规,故请求法院判决停航行政处罚无效。该案于今年2月24日由白云区法院立案。据了解,该案是中国内地民航史上第一例“民告官”案件。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