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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起征 个税或沦为工资税

2011年05月18日 07:04 来源:北京青年报

3000元起征个税或沦为工资税
  22万网民热议个税修正案———   22万网民热议个税修正案———

  正在广泛征求民意的个税改革备受国人关注。在全国人大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正在不断刷新着人大立法网上征得意见数量的新纪录。截至昨天傍晚,全国人大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管理系统的网页显示,提交的个税修正意见已经超过22万条,创人大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而与此同时,在各大网站、论坛以及博客、微博(http://weibo.com)上,众人就个税起征点、个税税率的设置、个税征收能否考虑到家庭差异化等热点问题也正在热议着。

  ■多数网友认为3000元个税

  起征点太低

  此次个税修正案讨论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个税的起征点,即免征额定为3000元是否合适。从目前各方反映的意见看,个税起征点能否从3000元提高到5000元甚至更高水平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4月份个税修正案草案出台时,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免征额的设定是为了体现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不纳税的原则,2011年按照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增长10%测算,约为2384元每月,综合考虑各方因素,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定为每月3000元。

  对此,多数网民都表示,3000元的起征点标准太低。一位刚毕业两年的北京网民表示,虽然现在每个月的工资能有4000多元,算个小白领,比起很多同学,收入还算不错。但是在四环外租一个普通的一居室就要2000多元,如果不是跟人合租,根本负担不起。在北京买房的理想看来是不可能实现了,只能一直租房子住。剩下的两千来块钱,要吃饭,坐车,买衣服,已经紧巴巴的了,这种情况下还要交几百元的个人所得税,自己实在是捉襟见肘。

  另一位天津的网民则表示,自己和老公两个人每个月收入能有5000元,虽然也买了房子,但是上初中的儿子花销多,老人那里也要补贴,还要每个月还1000元的房贷,几乎是没什么剩余,可算是“月光族”了。她觉得个税修正案规定的个税起征点3000元太低了,大城市生活成本太高,应该大幅提高起征点的标准。

  一位福建的网民则表示,上世纪80年代设定个税起征点800元,当时能挣到月薪800元的人非常少,800元的购买力当时也是很惊人的。而现在过去了30年,物价日新月异,现在3000元的购买力实在是可怜得很。所以他认为,怎么样设定个税扣除标准,不能只算柴米油盐,要综合考虑衣食住行,要考虑购买力的问题。

  有专家认为,个税免征额的设置应有一定前瞻性,让中低收入群体在通胀压力增加的背景下依然能够“保障生活”。根据物价走势,个税免征额如上调至3000元,三年内将可能被城镇居民实际消费性支出超过。届时,个税免征额将再度面临上调压力。

  ■个税调整应该综合考虑

  家庭负担差异和地域差异

  个税调整能否更好地体现地域、家庭差异化是各方关注的另一个焦点。

  “3000元的背后付出不同,3000元的支出有别,但交税却相同,不能体现税赋的公平性。”一位网民说,每个家庭中,由于就业人数和被供养人数比例有很大出入,草案对此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并不能减轻那些供养人数多、经济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不利于社会公平。

  不少人士认为,各个地方的人均收入水平、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物价、房价等都存在很大差别,应当在征收个税时进行差别对待。

  在本次个税改革讨论中,多位专家呼吁引入综合制,即综合考虑纳税人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如家庭负担等。早在2003年,中央文件中就已明确个人所得税面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方向,但改革迟迟没有起步。

  ■个税被指“沦为工资税”

  很多网民还指出,由于缺乏对高收入阶层税收的有效征管,个人所得税实际已变成了“工资税”,而工薪阶层充其量只是中低收入阶层。个人所得税希望实现的调节收入的功能,并没有得到实现。

  据了解,我国现阶段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是分类税制,个人所得税有11项收入所得,除了所服务的公司帮助员工代扣代缴的工资,还包括劳务报酬所得、报酬所得、财产转让或租赁所得等10种。而由于征管方式的落后,个人所得税中其他收入尤其是高收入者的收入难以严格征缴。数据显示,工薪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收入在个人所得税收入中的占比2009年上升至63%,而涵盖高收入人群的“其他征税项目”,如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项,贡献率仅占11%。

  “工薪阶层,应该是受到保障的群体,不应该成为纳税大头。”一位网友表示。而央行货币委员会委员李稻葵近日更是尖锐指出,当前个税设计非常不合理,甚至可以称之为“弱智”,事实上已经沦为工资税。

  财经观点

  贾康:单一税制不可取

  财政部财政科研所所长贾康于16日在第七届岭南财税论坛上直言,本次征求意见的个税改革方案存在一个软肋:在税制设计上缺少一种政策导向——培育我国中等收入阶层。他认为本次改革方案在培育中等收入阶层这一方面没有得到应有的清晰的体现。

  贾康认为,应保持15%这一档税率。因为把15%这一档取消了,只要越过了10%这一档,就一下子压在了20%这一档上,这在不少人看来,将有可能进一步增加中等收入阶层的负担。他认为,用20%税率取代原先15%和20%两档税率,但这两档税率覆盖的群体,恰恰是工薪阶层中的中等收入群体。

  此外,针对李稻葵日前提出的应当向俄罗斯学习单一税率的观点,贾康也表示了明确的反对意见。今年5月初,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李稻葵教授发表了一篇名为《个税必须全面系统改革》的文章,文中用“成本巨大、设计简陋”来评价现行个税制度的设计框架。他提出,俄罗斯等国对个人所得实施单一的平税政策非常成功,很值得中国学习。

  对此,贾康则认为,俄罗斯的单一税率制在中国不可取。“俄罗斯推出单一税制,13%的个人所得税率涵盖了所有收入,而不再按照超额累计征收个税。”贾康指出,俄罗斯之所以要采取这样的措施,是因为在改革发展过程中,“一夜之间,整个社会迅速进入市场经济状态,这导致出现政府收入锐减情况,而要使政府发挥作用,就必须迅速筹集收入。为了应对这种情况,俄政府推出了单一税。”

  ■文/本报记者 张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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