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8日 09:23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今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对涉“染色馒头”案犯罪嫌疑人叶维禄、徐剑明、谢维铣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逮捕。
据审查,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叶维禄、公司销售经理徐剑明、生产主管谢维铣为降低成本,增加盈利,在上海市宝山区南大路380号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内,雇佣多名人员,在生产的玉米馒头中,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柠檬黄”,向上海市部分超市卖场销售。 (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