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4日 10:36 来源:中国网
中国网北京5月24日讯(记者 程圣中)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今年2月召开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上,对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司长秦怀金在此间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日前,卫生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对各项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卫生部将继续围绕任务落实和群众受益这两个关键环节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项目管理。要求地方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管理制度,合理设定任务目标,细化考核指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完善信息报告制度。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采取预拨加结算的方式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加强资金使用和监管,保障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是开展绩效考核。今年,卫生部、财政部将委托第三方对各省(区、市)201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公开通报,要与2011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转移支付挂钩,逐步形成定期年度考核工作机制。
三是加强督导和交流。2011年下半年,卫生部将联合财政部开展一次督导检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总结先进经验,督促地方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到实处,还将通过研讨会、交流会等形式,总结和推广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地方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四是规范提供服务。卫生部已经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对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考核指标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卫生人员技术培训,使基层医务人员掌握服务技能,规范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五是加强宣传。卫生部门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向辖区居民公示免费享受的服务项目和内容,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也希望新闻媒体积极参与。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