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7日 09:50 来源:南方日报
昨日上午,广东省物价局召开全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动员视频会议,宣布将在近期对全省在售商品房实行拉网式排查,解决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同时,物价部门还明确了对违反规定的房地产企业的处罚规定,最重将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重点查处开发商九种行为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主要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着力解决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
广东省物价局检查局局长陈波表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对全省21个城市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销售的商品房,实行拉网式排查。除地市物价部门外,省物价局还将派出8个督导组赴各地开展督查。“我们会确保每个新开发的居民住宅小区、每个正对外公开发售的楼盘、每套出售的新建商品房都检查到位,不留空白。”陈波说。
陈波透露,整治行动的重点是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不明确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等九种行为。
情节严重停业整顿或吊销执照
陈波表示,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每套将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此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将迅速处理,即时处罚,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陈波表示,整治期间,欢迎广大群众通过“12358”投诉举报各类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各地物价部门将及时从严查处。
此外,行业协会也积极参与其中,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李巧环称,近期内协会将编写《商品房明码标价实施指南》,指导各房地产企业对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
-九种重点整治行为
(一)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
(二)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三)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四)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
(五)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
(六)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以标明的费用;
(七)违反公平、公开、自愿选择原则,单独或者串通其他部门、中介机构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
(八)虚假折扣、虚假优惠,或者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九)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记者/牛思远实习生/杨云琴 通讯员/岳佳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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