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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4户经适房疑违规出租

2011年05月30日 07:49 来源:南方日报

   一旦确认将收回产权 5年内不得再申购

  南方日报讯 (记者/姚艺曲)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利用周末时间入屋调查疑似出租经济适用房。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问话调查中,疑似租客在回答问题时漏洞百出。根据《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一旦发现业主违规出租房屋,政府将立即收回该房屋产权,并处以5年内不得再申购经济适用房。

  前晚7时30分许,本报记者随检查组来到白云区育龙居C8栋103房门口,发现屋内有灯,但住房保障办的工作人员持续敲门约2分钟,才见到一名光膀年轻男子缓缓开了门。

  记者发现,住房保障办的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后,该名男子声称“自己是业主的亲戚,和同伴初到广州几天,业主刚出门,有什么事可等业主回来再详谈。”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来自律师事务所律师的问答式调查中,该名来自山西大同的赵姓男子的回答漏洞百出。如律师问到和业主是什么亲戚时,赵某说“是个远房亲戚,也可以算是朋友,”再问业主近期是否居住于此,其回答是“我们到广州住进来的4天里是不见他们的,”与之前的“等业主回来再详谈”有明显出入。更为可笑的是,当律师问业主是男是女时,赵某很肯定地说:“是男的!”律师反问:你见过业主了?赵某接着话说“没见过我们怎么能住进来!”接下来律师的回答却让赵某给愣住了:“你说房东是男的,那么我很肯定告诉你,实际上房东是女的!”

  问话调查结束后,律师要求赵某确认内容并签字,但赵某无论如何不肯签名,最后以“肚子饿了要出去吃晚饭”而离开了房子。    2010年以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已收回8户违规家庭租住的廉租住房,收回2户违规使用的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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