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30日 08:39 来源:财经网
【《财经》综合报道】 近日,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联合下文,要求整改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
报道显示,在北京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理的交通事故案件中,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赔偿案里,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占80%。激增的法律纠纷有其特殊的社会背景,十年前中国仅有5万辆电动自行车,截至今年,激增到1.5亿辆左右,电动自行车成为中国增长最快的交通工具。
但是,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生产、销售问题严重,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
在四部委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中提到,各地质监、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生产活动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标准生产,不得生产超出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这意味着,今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生产,否则将面临关门的危险。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不小于25公里,有骑行功能。
而上述标准在目前电动自行车行业中,早已被生产企业淡化。总部位于浙江省金华市的绿源电动车公司技术部门相关人士表示,为了迎合消费者远程行驶的需求,很多厂家将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的容量增大,电动自行车重量加重,车速也有所提高,行业里90%的厂家都如此。【作者:《财经》综合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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