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08日 14:25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6月8日消息(实习记者卫萌)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市工商局昨天(7日)公布首批27种“霸王条款”,不平等格式条款被列为违法条款,拒绝改正的商家将按照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工商部门已经通过北京市消协征集不公平格式条款279条,主要涉及房地产中介、家庭装饰装修等行业。类似“打折商品不退不换”“买车人违约时,已付的购车款不予退回”以及“该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等不平等格式条款都被列为违法条款。据工商部门介绍,这次被列为“霸王条款”的主要涉及的问题有: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身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等,总之,公布这些并查处这些 “霸王条款”的目的就是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实,北京市工商局在去年11月就发布了《关于开展消费合同格式条款自查清理活动的通告》,要求经营者在今年2月14日前对自身存在的违法格式条款进行自查自纠。北京市工商局从昨天起对北京市范围内商家存在的各类违法条款进行行政指导,对于拒绝改正的商家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北京市工商部门表示,还将继续收集“霸王条款”,并依法进行审查,对涉嫌违法的条款还将继续向社会公布,并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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