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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契约精神的城投债风险浮现

2011年06月09日 10:50 来源:《财经网》

  【财经网专稿】记者 孔驰 “10川高速MTN1”(1082019.IB)以及“10川高速MTN2”(1082038.IB)在存续期内,其发行主体——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下称四川高速)将其核心资产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601107.SH,下称成渝高速)31.88%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四川交投),导致两期中票发行主体偿债能力大幅下降。

  但四川高速并未及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相关信息以及及时通知召集债权持有人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5月31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称,给予特别会员四川高速警告处分,并注销《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0]MTN7号)中四川高速中期票据10亿元剩余注册额度。

  根据2010年度四川高速年度审计报告,划转的成渝高速总资产占四川高速总资产9.29%,所有者权益占四川高速所有者权益19.98%,其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占四川高速经营性现金流量32.28%。中金公司固定收益部徐小庆认为资产划出后,川高速的现金流产生能力可能会下降大约1/3。

  一位从业多年的资深银行间交易人士称,交易商协会对会员的这种处罚是过去从没有过的。

  川高速事件中,中诚信并未调整评级,且股权受让人川交投发布了川高速中票本息偿付事项的承诺函,称为了充分保护“10川高速MTN1”和“10川高速MTN2”的投资者合法权益,川交投将对这两期债券提供无条件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银行间人士称,“川高速事件”对其信用风险影响不大,因为四川交投对两期中票进行了担保,这个处罚实际体现的是交易商协会规范会员信息披露职责的严格要求,对规范市场,规范债券发行人按约履行业务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对于发行人契约精神的缺乏,不但是监管机关,市场也应对其用脚投票。

  由于国内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在2008年至2009年期间飞速扩容,从2008年底的4.1万亿到2009年底的7.38万亿再到2010年10万亿左右,债务风险有所积聚。今年以来,先有“10广州建设债”(1080026.IB)的资产划出事件,之后又发生扑朔迷离注入资产的“10华靖债”(1080114.IB)。

  该业内人士称,这些都不是孤立现象。地方平台贷款在今年底将迎第一波还款高峰。毋庸置疑,今年地方融资平台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贷款集中到期,加上监管层三令五申严控平台贷新增,不准借新还旧,也不准延长贷款期限。“林子越大,黑天鹅的几率越高”,而这些新近发生的时间开始影响整个市场对城投债信用风险的看法。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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