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09日 18:08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讯 澳门立法会7日以紧急程序,审议《关于移转居住用途不动产的特别印花税(简称特别印花税)》法案,大会一次过、一般性和细则性通过法案。对1年内转售住宅单位的卖家征收20%税款,1至2年内转售税率为10%。
澳门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向立法会引介“特别印花税”法案时表示,近段时间,在预期性通胀、银行利率偏低等众多因素影响下,房地产泡沫风险有可能持续上升。特区政府一向关注澳门房地产市场的风险,为让市民避免遭受损失,以及对社会造成冲击,影响民生,特区政府有需要及早作出措施,防范未然。
经过全面分析评估,由政府跨部门组成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发展工作小组”,于今年4月制订了多项针对性措施,包括建议征收“特别印花税”、收紧“楼花”贷款比率上限、推出规范“楼花”买卖指引及措施,以及加强打击逃漏财产移转印花税的力度等。
刘仕尧说,社会较多关注住房的需求,因此会优先考虑对转售住宅征收重税,而立法过程也参考邻近地区的相关税法,认为对2年的期限是适合澳门情况。
身兼建筑置业商会理事长的立法议员刘永诚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业界普遍支持“特别印花税”法案,他表示法案通过将增加楼市炒卖成本,认为有助调节楼市。
而议员吴在权则认为,有关法案确实可以对短期楼宇炒卖起到一定作用,但楼市长期的健康发展,不能够仅靠“特别印花税”法案。应配合房地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真正起到打击作用。(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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