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0日 06:42 来源: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
中广网沈阳6月10日消息(记者 白宇)有沈阳市民近日向中国之声反映,位于沈阳市黄金地段的一处楼盘已经完工近10年,却一直空置,而这一地段的地价已经上涨了近一倍,怀疑开发商捂盘惜售。记者调查发现,其实这个楼盘的200套房屋早已发生过交易,但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不知情,因为他曾被错判有期徒刑14年,翻案出狱后,个人及公司印章、会计凭证和账本等却迟迟无法索回,空置的两栋大楼背后迷雾重重。
楼盘完工近十年仍空置
沈阳市民反映的楼盘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256号,沈阳一环路内的黄金地段,距离省委大楼的距离约500米。楼盘不远的四周分别是青年公园、鲁迅公园、南湖公园、中山公园和东北解放纪念碑,楼高28层,1-4层为底商。记者在2002年版的沈阳购房家装指南地图上看到,这个楼盘被标注为“中宇花园”。楼下的保安告诉记者,这里不租也不卖。
保安:不租不卖,没到租卖的时候呢,到租卖的时候就贴出(通知)来了。
2002年的地图上已经有所标注,10年后的今天,这里却仍然空着,不租不卖。开发商的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呢?记者在辽宁省工商局了解到,中宇花园的开发商是中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已经被吊销。
工商局工作人员:被吊销了,07年就被吊销了,法人叫范垂华。
记者辗转找到工商登记中的中宇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垂华,范垂华的答复让记者感到很意外。
范垂华:这个楼盘不是没卖,已经全部卖完了。因为在03年的时候我被关押,我在08年10月24号被无罪释放后,回来我一了解情况,说房子已经全部被卖了。
记者在范垂华出示的判决书中看到,2003年,他因“偷税罪”被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2006年,因合同诈骗罪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累计刑期14年。自2003年6月18日起至2015年6月17日止。然而,2008年10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范垂华犯合同诈骗罪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范垂华被释放。2010年12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又作出判决:“范垂华偷税罪证据不足”,范垂华被彻底宣告无罪,两起案件都成了错案。
法人狱中被“要求”将公司印章执照授权予他人
被错判入狱5年多时间,沈阳的房价和中宇房地产公司发生了让范垂华意想不到的变化。中宇花园所在地段的房价已经涨到了每平方米8千到1万2千元。范垂华按照现在的楼市价格,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称中宇花园的市值已经在7亿以上。
范垂华:商品房住宅这块一共是200套,面积在4万米以。商业网点1到4层是1万多平方米。总共的价值应该在7亿5到8亿之间。
范垂华告诉记者,自己被捕后,公司印章和相关文件被公安机关扣押,被无罪释放后,他曾要求当时扣押了公司印章和相关文件的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予以返还,但时任经侦支队政委田林却告诉他,公司印章和文件已经于2004年6月24日给了一个叫王晓丽的人。范垂华提供了当时他与田林的通话录音。
田林:当时的一个副秘书长召集了纪委、监察局、工商、公安还有城建这几家开了一个办公会。然后当天就给我们经侦支队来了一个函,要求我们把这个东西返还给王晓丽,咱们是6月24日把这些东西返的。这个事呢咱们也是依照上级部门的指示来办事的,知道不?代不代表法律我得服从,知道不?
那么这个王晓丽是谁?当时的沈阳市政府为什么会把公司印章、执照交给这个王晓丽?范垂华称,王晓丽是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他被警方控制后曾经被迫签署过一份授权委托书。
范垂华:2003年6月18号,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魏军,他写好了一个授权委托书,上面写的是授权给王晓丽,处理动迁户事宜。我说那为什么给他授权呢?他就说,让你写你就写,你抄,然后签字。
王晓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承认,是公安机关把授权委托书交给她的,目的是委托她安置动迁居民。
王晓丽:当时他写了个授权委托书,也不是他给我的,是公安系统给我的,委托我全权安置动迁居民。
无论是否被强迫,凭借这份委托书,被授权人能否代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呢?
北京国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三平:严格意义上来讲,他这种授权是处理具体事项的一种授权,而不能说是法定代表人的权利的概括的授予。作为接受授权的公司人员,他只能是在授权范围内去行驶他的权力,必须是明确的,有范围的。
房产局档案显示200套房子已发生过交易
2004年6月,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将扣押的中宇房地产公司物品全部交给了王晓丽,共计22类,其中印章14枚,包括法定代表人范垂华的个人印章。范垂华被无罪释放后发现,中宇花园的近200套房子已经发生过交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范垂华向记者反映,他被无罪释放后发现,王晓丽利用这些公司印章、文件,绝不仅仅是安置动迁户,而是把两栋楼近200套房都卖光了。记者找到曾经代理过范垂华案件的晟盟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晓宁,他向记者出示了2009年2月摘抄自沈阳市房产局档案室的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记录。这份登记表显示,中宇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垂华被关押后,中宇花园256-1号和256-2号楼共完成交易近200套。登记表上“姓名”一栏清清楚楚地显示着100多个人的名字,不少人名下有多套房子。但是,当记者就200套房的去向询问王晓丽时,王晓丽却回答,房子都抵押给银行和政府部门了。
王晓丽:我们是抵押,就是到银行借点钱,抵押贷款,拿了钱回头给老百姓盖楼,发补助。
记者:抵押给哪家银行了?
王晓丽:抵押给,好像是农行了。
记者:将近200套的房子都抵押给农行了吗?
王晓丽:没有,还有抵押给政府的,抵押给银行的就20几套。
记者:这个楼拿到预售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了吗?
王晓丽:拿到了。
记者:为什么不公开销售呢?
王晓丽:卖不出去,没人买,没有销售,没销售。
记者:抵押给政府哪些部门呢?
王晓丽:抵押给政府,比如供水的就给了供水了,供电的就给了供电的,供暖气的就给供暖气的,就这个呗,相关的,建委呀,欠钱了什么的。
记者:当时抵押的价格是按照一平方米多少钱呢?
王晓丽:3000块钱左右。
记者:当时同地段的楼盘的价格是多少钱?
王晓丽:恩,这事吧,牵扯到政府的,我就不跟你细说了。
中宇花园的房子绝大部分面积都在200平米以上,堪称“黄金地段的豪宅”。记者随后致电距离中宇花园不远的一个小区客服部,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过去10年,这里的房价最低时也要六七千块钱,王晓丽抵押出去的房子要比这个价格低了至少一半。
公司印章文件下落不明 房产交易无从查起
如果确实如王晓丽所说,房子都抵押给政府部门了,为什么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记录显示这些房子是在个人名下呢?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面对记者的这些问题,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范垂华说,因为手里没有公司印章和相关文件,他什么也查不到。而从无罪释放到现在2年多时间,他一直试图要回这些东西,到现在连它们在哪儿都搞不清楚。范垂华向记者提供了他与王晓丽的通话录音和通话凭单记录。
范垂华:现在所有的手续,营业执照,印鉴我想问一下,在不在你手里?
王晓丽:没有。
范垂华:什么时间给你收回去的?
王晓丽:记不清了,我心脏病犯了。
昨天,记者再次致电王晓丽,王晓丽对公司文件和印鉴的去向也未作正面回答。
记者:印章和文件现在还在您手里吗?
王晓丽:也不在。
记者:不在您这,那在哪呢?
王晓丽:这个事吧,比较……我们得当面好好谈一谈,这个事绝不是你这么一了解……
范垂华至今还保留着当时公安机关的扣押物品清单并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他觉得当初谁扣押的现在就应该谁来还。2009年6月25日,辽宁省公安厅向范垂华发出了《公安机关复核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意见书中明确写道“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将扣押物品返还给被扣押人之外第三人的做法是错误的,应予纠正;应当依法将扣押物品返还给有权代表被扣押人的扣押单持有人范垂华”。3个月后,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致函范垂华“我支队决定按照辽宁省公安厅意见执行”,凭借这两张答复意见,范垂华艰难取回了22项被扣押物品中的1项。
范垂华:所有扣押的东西只返还了我12万5千块钱的现金,其他的东西仍然没有返还。
于是,范垂华把沈阳市政府、沈阳市公安局列为被告,把王晓丽等列为第三人,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返还被扣押物品。沈阳市中院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后,范垂华又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辽宁省高院做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裁定。2010年5月,范垂华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再审申请,今年(201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做出裁定,认为“原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指令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房子买受人浮出水面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列
调查中,范垂华给记者出示了一份《沈阳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其中也写道,辽宁中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4年9月至12月出售商品房给殷东、陈庆林、邵芳等”,“首付和个人按揭贷款已经转入中宇公司帐户”。
在律师提供的沈阳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表中,一个叫国好义的名字引起了记者的注意。登记显示,仅2007年8月22号一天,国好义就登记了10套房子,而这10套房子的买受人则是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据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记载,国好义是当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现在的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为沈阳市财政局副局长张雅琴。张雅琴证实,国好义曾任沈阳市和平区副区长,当时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700万购买了中宇花园的多处房产,但并未提供购房合同。
张雅琴:国区长怎么操作的,为什么,他根据啥,那我们没看着。我们就是有相关部门给我们提供的手续,就是说你就先出点钱,我把这块事先处理一下,然后我把房产局备案登记的手续先放你这地方。
记者:您讲的材料是什么材料?
张雅琴:就是房产备案,那也属于临时性的。我们就知道有这么几处,一共将近700万。
记者:国有资产这边一共出了700万?
张雅琴:对,大数是这个。但是为什么拿这些钱,我也不清楚,所以这里面肯定有点什么情况。
据和平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记载,这家公司的在2008年7月前的经营范围为“区属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资本运营,企业改制策划及咨询,产权交易经纪代理,信息咨询服务”。2008年之后的经营范围是“区属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资本运作”,并没有涉及到商品性住房的买卖。
记者又来到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城内支行,再三请求下,徐佩涛经理很为难地向记者和范垂华出示了客户——邵芳的购房合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位置清楚写有范垂华的名字,签署日期是2004年12月,但这时的范垂华正在被关押。看到自己的签名,范垂华显得很惊讶。
记者:这是谁的签名?
徐佩涛:范垂华。
范垂华:这个,我敢说,你这合同本身,我在关押着,怎么能签字呢?
徐佩涛:这个跟我说不着。
范垂华:我看一下日期。
记者:04年12月21日。
范垂华:合同是谁的?
徐佩涛:邵芳。
范垂华:我无罪释放以后,拿着扣押单去了沈阳市的公安局,房产局,建设银行,广发银行,中国银行,我都遇到了不可想象的事情。公司扣押单的原件在我手里,我去公安机关经侦支队,人家说你的扣押单是原件,没有收回,我们将你的扣押物品已经返还给王晓丽了。建设银行不让我看合同,然后我又去了广发银行,广发银行也不让我看这些合同,这之后,我又去了中国银行了解中宇房地产的帐务情况。因为我没有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章,所以银行不能给我提供。
此前,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曾表示,被扣押的公司文件和印章已经转交给了中宇公司的股东之一王晓丽。王晓丽也一度在电话中十分肯定地告诉记者,房屋的确进行过出售。
王晓丽:后来我们也按揭贷款过呀,也卖过呀。
记者:当时公司的法人还是他(范垂华)吧?
王晓丽:对,还是他。
记者:他被捕以后,房屋交易应该有法人的盖章和签字,这个当时是怎么交易的呢?
王晓丽:那法定代表人不一定……他当时在监狱里呢,怎么那啥呀?
记者:那是怎么签的字,谁签的字谁盖的章呢?
王晓丽:那是大股东做的,我不知道这些事。
曾跟随王晓丽工作过10年的老员工王女士向记者证实,范垂华被捕后,她就亲自盖过范垂华的法人章,亲眼见到过以范垂华名义签署的购房合同。
王女士:公章还是辽宁中宇房地产,法人章是经我手盖的,法人章都是范垂华的。
记者:这个法人章是从哪来的呢?谁给您的?
王女士:王晓丽给的我。
记者:这些章都盖在什么上了?
王女士:财务报表,我盖的都是财务报表。
记者:房屋买卖方面有吗?购房合同?
王女士:这个肯定是他的章,这边甲方就是范总。
王女士说,范垂华被无罪释放后,她被王晓丽叫走谈过一次话,内容就是如果有人问起来就说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归王晓丽管。王女士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个158尾号为5525的手机在2009年发给她的短信,短信内容是“我是马超,王总让我通知你,无论谁问中宇工作归谁管,都说是戴总管的。”
王女士:老范回来,这时候她(王晓丽)就把我叫上楼了,就说不管什么事都说是戴红一手操办的。
记者:实际上控制公司的是谁呢?
王女士:那肯定是王晓丽啊。所以后来就让戴红走了,听说是去给送到国外了,不知道现在回来没回来。
王女士还向记者透露,有些房子根本没卖,只是做了假按揭,骗了贷款。
王女士:她不是按揭贷款了嘛,假按揭。当时就都是找的人,都是本单位的,还有亲属,还有她的朋友什么的,单位同事谁的经济情况大家都很清楚,能买得起那房子吗?她的亲属也不可能买的起啊,有的特别困难,很明显的,那时候她也没避讳啥的。
那么,在范垂华被错判入狱的5年多时间里,那些至今没有被返还的印章和公司文件还被用做了什么?200套房子究竟哪儿去了?买了房子的人为何一直不入住?事件背后还有哪些利益纠葛呢?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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