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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诊央企:风险管理路在何方?

2011年06月10日 23:01 来源:华夏时报

  陈晓峰 著名企业风险管理专家、北京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

   从中航油到中核,从中国移动到中国联通,从中国石化到中国海油,从中铁到中钢,从中铝到三峡集团,从中国兵器到中国建筑,从中国远洋到招商地产,从南方电网到大唐集团,从中化集团到中粮集团……,或许,审计署的审计公告仅仅是冰山一角。但是,所有的问题都指向央企同样一个软肋处——风险管理严重不足!为深入揭示央企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探寻全新求解之道,本报专访著名企业风险管理专家、北京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2011金盾奖——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评价活动技术评审总负责人陈晓峰先生,以期为我们带来更多深层次的思考。

  管理乱局:

  都是风险管理不当惹的祸

   《华夏时报》:不久前,国家审计署发布了相关央企审计公告,揭示了央企所存在的很多问题,引起社会的一片哗然,您作为企业风险管理专家,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陈晓峰:价值与风险,是企业最为基本的两个问题。审计署的审计结论,至少说明央企的风险管理严重不足。从国资委2006年颁布《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至今,央企风险管理的号角已经吹响了五年之久,但是今天央企依然存在如此严重的风险管理问题,确实值得我们静下心来去思考了,当然,也到了该思考的时候了。

   《华夏时报》:透视审计署公告,您认为央企在风险管理方面,哪些方面的风险比较突出?

   陈晓峰:如果从更加全面的角度来审视央企风险管理,我认为刑事法律风险、财务管理风险、集团管控风险、投资决策风险、薪资福利管理风险、内部控制风险、违法违规风险等七大风险比较突出。

   《华夏时报》:能否详细给我们解读一下这七大突出风险?

   陈晓峰:可以。

   第一,刑事法律风险突出。这主要体现在系列刑事犯罪方面,如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康日新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案、首都机场原总经理、董事长李培英受贿案、首都机场原董事长张志忠涉嫌经济问题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张春江严重违纪违法案、中国移动无线音乐基地原负责人李向东携款潜逃未遂而被捕案、中移动四川分公司总经理李华因经济问题被查案、中国移动数据部副总经理马力涉嫌经济犯罪案等等,都充分体现央企刑事法律风险是很突出的。

   第二,财务风险突出,如审计署报告显示,2002年至2009年,中船重工及部分所属单位未按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土地补偿收入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资产减值准备等,造成该集团少计资产1.26亿元,少计负债1.26亿元,少计利润8.03亿元,其中2009年少计利润7.92亿元;兵装集团本部及所属两家单位因合并会计报表不规范,造成该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多计资产74.45亿元,多计负债74.55亿元等等。实际上,相当数量的央企都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问题。

   第三,集团管控风险突出。如审计署发现,央企风险大部分发生在二、三级企业,这主要因为大型国企的管理层级非常多,如中远集团企业层级多达11级,各个子公司各自为政,先斩后奏,同时,这些子子孙孙公司之间有很多功能重复,相互之间恶性竞争、重复投资的现象很严重,缺乏协同效应,无法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客观上增加了经营风险。也正是由于集团公司对这些子公司的管控力非常弱,导致子公司风险频频爆发。更有甚者,还有一些集团领导对自己有多少家子公司都不清楚。

   第四,投资决策风险突出。如2006年至2009年,三峡集团在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的情况下,投入10.68亿元建设两座抽水蓄能电站,目前两项目处于停滞状态,面临损失风险;中铝公司自建和收购了10个电解铝、氧化铝等项目,截至2008年年底项目累计投资达92.81亿元,但由于未经国家核准或未通过国家环保验收,现阶段难以实现盈利;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所属天威新能源未经慎重决策与境外某公司签订10年期、4.68亿美元购货合同,但因项目后期投资缺口巨大,截至审计日仍未能建成投产,前期投资面临风险。另外,中钢、中国建筑、中国远洋、中钢集团、招商地产等均出现投资风险。

   第五,薪资福利管理风险突出。如在本次审计的这17户企业中,约有14户企业存在这方面的风险,比例高达八成以上。涉及问题包括滥发奖金、补贴;不代扣个税以提高职工收入;违规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超额分红、分配利润;滥发购物卡、旅游费;垫款买房等各种过度福利的问题。如至2009年底,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公司在2003年至2009年期间为职工缴纳的19.52亿元企业年金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3亿元。2006年至2009年,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单位违规动用工资结余等资金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19.40亿元等。

   第六,内部控制风险突出。事实上,央企的很多风险,以及风险爆发后存在的问题,都说明央企内部控制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并且正是因为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极其薄弱,导致出现了很多非常不可思议的问题发生。如2010年7月,中移动四川省分公司总经理李华被纪委“双规”立案调查,并交代了其巨额不明收入的情况,由此导致中移动四川省分公司日常工作几乎全面瘫痪,“大量项目签报、审批等重要工作都已停滞”,这说明中国移动公司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存在巨大风险。

   第七,违法违规风险突出。相关央企风险事件,也说明了央企存在很多违法违规的风险,如2008年至2009年,大唐集团未经发改委核准,开工建设福建大唐宁德发电厂等11个项目,涉及金额304.39亿元,如中远集团本部和所属企业使用虚假发票分别套取资金97.9万元和1689.18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补贴,如2008年至2009年,大唐集团82个重点项目的946份合同中,有345份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涉及合同总金额103.27亿元。如中国铝业所属贵州铝厂等11家企业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未经招标违规采购、发包和分包以及与无建设工程设计执业资格的自然人签订设计合同等问题,涉及金额27.94亿元。

  花拳绣腿:

  得来全都不是真功夫

   《华夏时报》:我们了解到,国资委在2006年6月就颁布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文件,并要求央企开展全面风险管理,但是为何央企依然出现这么多“惊人”的风险呢?

   陈晓峰:国资委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实际效果却不尽如人意。这里面有很多深层次的原因:第一,是因为风险管理的“技术”思路有问题;第二,相关央企领导并没有真正重视风险管理;第三、因为风险管理必然涉及相关既得利益,抵触和阻力也就必然加大;第四是因为央企不是“自家”的,责任性没有那么强;第五是因为没有奖惩措施,管好管坏一个样,没有动力。

   《华夏时报》:作为风险管理领域的资深专家,能否就央企风险管理实践,具体解读一下其中的失误呢?

   陈晓峰:可以,简单总结一下,有如下失误:

   第一,过于强调“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等“形象工程”,忽视具体的风险识别,从而导致大量的风险(或重点风险领域)没有准确识别出来,事实上,央企所爆发的很多风险都是非常容易识别和评估的,如违法违规风险、投资决策风险、财务管理风险等等。

   第二,过于“务虚”强调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化建设,但是对于具体的核心岗位、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风险不够重视,没有进行很好的识别评估,也更没有相应的应对措施,最终导致风险频频爆发,如多名高级管理人员因违规违纪而被“双规”或逮捕等等,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和震动。

   第三,过于强调集团总部风险管理建设,各地子(分)公司风险管理建设大都停留在“走马观花”的形式上,同时忽视“层层推进”的集团管控风险管理措施,集团与子公司风险管理整体脱节,导致各个子(分)公司风险此起彼伏,集团公司近乎成了“救火机器”,社会影响很大。

   第四,简单套用国外所谓先进模式,过于追求风险的“量化”建设,迷信风险管理能够完全依赖“技术”手段来实现,忽略了中国的风险管理环境与国外存在诸如法制环境、诚信环境、市场环境、监管环境等因素差异,最终导致所套用《萨班斯法案》及COSO框架制定的标准化的内部控制手册和内部控制矩阵等文件,成为摆放的“花架子”,没有发挥实际作用。

   第五,全面风险管理内部人员与外部人员没有形成“合力”,项目管理中存在比较严重的“脱节”问题,外部中介机构缺乏全面风险管理实际操作经验,并无原则性立场坚持,最终导致项目走向误区。

   第六,风险管理文化还远远没有形成,大部分人员认为风险管理仅仅是集团总部走走过场的“运动”,并没有将风险管理理念完全领会,最终导致诸多分公司爆发了非常不应该发生的“低级风险”。

   《华夏时报》:似乎目前国资委对于央企的监管,主要精力停留在定期的审计上了,难道审计是监督央企的唯一有效手段吗?

   陈晓峰:当然不是。由于审计师因为专业限制,也只能够看到财务方面,或与财务相关的风险问题,对于其他更加深层次的风险,审计师实际上是难以“识别”和“评估”的,从这个角度说,审计署的审计公告,仅仅反映了央企风险管理的“冰山一角”。

  求解之道:

  风险管理并非遥不可及

   《华夏时报》:如何来理解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呢?

   陈晓峰:价值与风险,构成了经济社会的“二元”,这也是企业最为基本的两个问题,应该同等面对,不可任意偏废。但是,我们的企业家大都在注重价值的追逐,而忽视风险的管理。事实上,只有当风险被真正控制和管理了,价值才能够得以持续实现。

   或许,有一句口号能够说明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一个伟大的企业家,一定是一名风险管理大师,而不重视风险管理的企业家,则一定不会成为伟大的企业家。”

   《华夏时报》:透视被审计的十七家央企风险管理,近乎“全军覆没”,难道风险管理真的那么“难”吗?如果说“难”,那么“难”在什么地方呢?

   陈晓峰:相对于价值创造来讲,风险管理并不是十分艰难的一个事情。如果要说“难”,我想有这几点算是比较“难”的吧。

   央企领导风险管理意识。因为风险管理是企业战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一把手工程”,需要央企决策层给予充分的重视,并提出切实的要求。事实上,这并不十分容易实现。

   外部专业机构的强力支持。因为风险管理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需要强有力的外部专业机构的大力支持。但是,目前我们很多外部服务机构往往缺乏对企业、企业风险及风险管理的真正理解,往往仅仅是套用所谓的《指引》、《规范》和国外的“先进技术”,很难提出建设性的风险管理意见,甚至很多沦为“陪同”央企走风险管理的“过场”。

   央企风险管理文化的形成。因为全面风险管理涉及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各个业务模块、各个管理流程,属于全员管理,需要央企全体员工都参与进来,如此,就需要央企具备风险管理的文化。但是风险管理文化的形成又将是一个长期而持续的建设过程。

   我想,风险管理虽然如上述“难”,但是如果真心去做,我相信依然是很容易做好的。

   《华夏时报》:就您的理论研究及实践经验来看,央企该如何开展风险管理,或者说应该满足怎样的条件,才能够取得比较好的风险管理效果呢?

   陈晓峰:我想,如下几个方面是值得思考的。

   监管部门应该将全面风险管理作为一个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而不能走过场。监管部门应该真正调查出央企到底存在哪些重大和重要风险,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委托专业机构绘制央企“风险地图”(尤其是海外投资的“风险地图”)。另外,监管部门要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如建立相关央企风险备案、风险管理考核、风险管理奖惩、重大风险公开,以及风险信息化管理等。

   既然是“一把手工程”,就需要“一把手”承担起具体的风险管理责任,其实,如果“一把手”真正重视起来,能够提出明确的要求,建立起奖励惩罚制度就足够了,其他的事情并不需要“一把手”参与太多。

   要对央企及下属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并作出具体的应对治理措施,同时对具体的应对治理措施进行监督和评估,如果有可能,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对央企风险管理状况做出客观评价,并作为国资委考核央企风险管理的重要文件之一。

   建立央企价值与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制度。虽然,很多央企并不是上市公司,但是由于央企所持有的财产属于全体国民所有,因此,央企就有义务将价值管理和风险管理情况向社会公众披露,接受全体国民的监督和评价。

   尤其要建立起与风险管理相关的奖惩制度,唯有奖惩制度的建立,才能够促进央企真正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华夏时报》:央企是共和国的“长子”,占用了太多的社会优势资源,不仅应该多创造价值,还理应在风险管理方面为企业界做出表率,您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陈晓峰:这是当然,大哥有大哥的样子,应该在各方面都要起到“带头大哥”的作用,这样才能够带动我们整个经济甚至整个社会走向良性健康发展。否则,将会使“风险”蔓延,届时,局面将是难以收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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