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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污染事件三问:气味熏人企业有何委屈

2011年06月11日 09:04 来源:工人日报

  连日来,众多媒体对于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多年来产生的怪味问题进行了连续报道,其中“硫化氢超标 1150倍”、“广告费是治污费的27倍”等焦点问题更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议。作为当事者的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对于这些焦点问题有何看法?他们对于这些情况又将给出什么样的解释?记者今天上午来到了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上的哈药集团制药总厂(下称“制药总厂”)进行采访。

  气味熏人企业有“委屈”?

  “首先,我们向因为我们企业气体排放而受到影响的周边居民表示歉意。”采访一开始,制药总厂副厂长马杰明确表示,无论是哈药集团还是制药总厂,目前的态度是查找自身不足,解决关键问题。

  针对目前热议的“广告费是治污费的27倍”说法,马杰告诉记者,相关报道中提到的5亿多元的广告费是整个哈药集团的广告费用而非制药总厂的广告费用。

  “我们制药总厂以生产处方药为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方药是不允许刊登广告的。而哈药集团旗下的 ‘哈药六’、‘三精’以非处方药为主,刊登广告是非处方药的营销手段之一,所以把整个集团的广告投入拿来说明制药总厂的广告投入和治污费用之比是不合适的。”马杰进一步解释说,从1999年以来,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累计投入了4亿多元用于清洁生产和环保治理。

  “周边居民认为,你们的措施没有效用,否则为什么投入4个多亿还是气味熏人?”

  对于记者的这个问题,制药总厂环境保护部部长韩洪彬有些无奈地对记者说:“我们的气体排放浓度确实是已经降低了,之所以周围居民没有明显感觉,可能跟人的嗅觉特点有一定联系。”

  不过,从周围居民的反应来看,只能说我们做得还不到位。韩洪彬说。

  有报道称,“黑龙江政协委员对药厂相邻区域空气质量检测显示硫化氢气体超标1150倍”。

  然而,记者从哈尔滨环境保护局了解到,从该局的多次监测数据来看,竟然只有2009年8月12日晚9时到12时的1次监测反映硫化氢超标1.37倍。

  找合适地方搬家真的很难?

  解决怪味扩散的最好办法就是药厂搬家。可是,这么多年来,制药总厂为什么就搬不出去呢?

  据了解,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当时,厂址所在的哈西地区还是一片荒凉。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药厂所在地已经成为主城区的一部分,四周布满了居民区和高校。多年来,周围居民一直希望药厂搬家,至少是产生气味的车间搬离市区。

  对此,马杰解释说:“多年来我们也一直在为药厂选址,但作为一家大型综合性制药企业,企业生产对厂址的选择有着非常多的要求。比如说自备电站、铁路专线、丰富水源等,这些要素一个都不能少。想找到这样一个合适的地方真的很难。”

  尽管如此,今年初以来,药厂搬家的消息还是在当地流传开来。

  在哈出版的《黑龙江日报》、《新晚报》、《黑龙江晨报》分别在今年的1月到2月间报道了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搬迁的消息,来自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的消息称,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将制药总厂异地改造项目列为该市重中之重的任务,已选定在远离居民区的郊区建设哈药升级改造工程。有消息称,本月中旬左右,制药总厂异地改造将有实质性动作。

  与此同时,另外一个疑问被提出:制药总厂的搬迁是否意味着将异味送到别的地方去熏人呢?

  尽管记者再三追问,但鉴于上市企业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马杰只是笼统地告诉记者,目前,关于在新址如何解决气味熏人的问题已经有了详细的规划。“从原料进厂、生产过程到终端治理,我们都有考虑。不会出现到另一个地方熏人的情况。”

  “品牌形象”为何保护不力?

  制药总厂怪味事件被连续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些专家学者也对此发表了评论。

  “上市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上市企业应当时刻注意自身的企业形象,承担起与自身名气相匹配的社会责任。”一位不愿具名的经济学专家认为,作为哈药这个大品牌下的一个分支,制药总厂应该更加重视自身的社会形象,“要知道,任何劣迹、任何负面新闻都会给上市企业带来不良影响,造成无形的损失。企业形象是个易碎品,一旦破坏,修补起来就非常困难。”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胡泊老师建议,企业面对社会公众的诉求应该积极回应,对于面临的问题也应该及时解决。在这方面,政府也应该承担起监督、推动的作用。“否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留给公众的就会是一个高大、傲慢的形象,最终,受损失的还是企业自身。” (记者 张世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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