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6日 15:30 来源:法制晚报
最大医疗贿赂案揭示 药品从出厂到销售价格涨近5倍 回扣占经销商利润近一半
最大医疗贿赂案首次揭开医药销售业的回扣内幕,一瓶出厂价仅12元的“劳克”牌结核丸,到患者手中价格最高达66元,涨了近5倍。药品经销商的利润32.4元中,近三分之一到一半作为回扣款给了医疗单位相关人员,它被患者买了单。回扣已经成了药价的助推器。
但是,随着药品降价令不断出台,降价令之后廉价药“降价死”现象不断发生。一药品经销商告诉记者,廉价药消失和“给回扣”潜规则有关。廉价药降价后没有回扣空间,因此销量差,制药企业继而失去生产动力。
回扣内幕
从药品出厂到患者购入 价格涨近5倍
王尊合兜售的药物是甘肃天水岐黄药业公司生产的“劳克”牌结核丸。产品从出厂到医疗单位,最终到患者手中,价格最多涨了近5倍。
药品出厂到患者购入流程
出厂价12元/瓶
王尊合的进货成本25元/瓶
(包括出厂价、医药公司的“管理费”、增值税)
医疗单位的中标价(即采购价)57.4元/瓶
卖给患者最高价格曾达66元/瓶
药品回扣占经销商利润三分之一到一半
药品的中标价57.4元/瓶减去进货成本25元/瓶,应该就是王尊合得到的毛利润——32.4元/瓶。从在案材料上看,王尊合给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总回扣,少时每瓶10元,多时每瓶15元。
也就是说,近三分之一到一半的经销商利润用于贿赂,而最终它全由病人买单。也就是说,药品回扣最高占药价近四成。假如医药行业不存在这个“灰色地带”,药品销售过程中不存在贿赂行为,这些钱就应该省在患者的腰包里。
回扣款 一半给领导一半给处方医生
回扣款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给医疗单位的领导以及“关键”的行政人员的。
据王尊合交代,根据规定,某个区的医疗单位进哪种药,需经该所药事委员会批准。而给领导行贿的作用正在于此,医疗单位的“一把手”、“二把手”肯定也是药事委员会成员,且说话有分量。他们如果提议进货,没人会反对。如果一瓶药的总回扣是15元,王尊合给领导的“预算”是8元。
但有时候,这笔“预算”里也包括给那些“关键”的行政人员的钱,比如财务人员。
回扣款是根据销售数量,按照比例给付的。医疗单位用了多少结核丸,数据在财务人员那里,没有他们配合报数,王尊合没法掌握销售数量,自然有时也要“打点一下”。
回扣款的另一部分,则给了处方医生。以一瓶药总回扣15元计,王尊合给医生的回扣是7元/瓶,不比领导少多少。因为只有医生肯在处方中开这种药,王尊合的“劳克”牌结核丸才能卖出去,否则都是“白搭”。
延伸采访
●现象
降价令一出 药店称部分药断货
1997年以来,我国已经27次发布药品“降价令”。但14年间,“药太贵”仍在,“降价死”不止——原来的廉价药品,被要求降价后大多玩起了“消失”。
今年3月底,最新的药品降价令开始实施,“降价死”又接踵而至。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白塔寺药店、王府井医药大楼、西单金象大药房、嘉事堂药店、医保全新大药房等知名大药店。
根据降价令,罗红霉素分散片(抗生素类常用药)的最高零售价为8.9元。记者从白塔寺药店了解到,一种商品名为“严迪”的罗红霉素分散片已经“消失”。白塔寺药店的值班经理刘鸿告诉记者,限价令出台后没两天,这种药就供不上货了,但来找它的患者很多,店里是靠着总部的库存撑了一段时间。
消失的低价药还有维脑路通片(曲克芦丁片)。家住回龙观的李女士发现,这种她平时经常吃的药,如今在药房已经很难买到,她只好按照医嘱换了其他药。
据了解,其实生产这种药的生产厂家有六七家之多。但记者在西单金象大药房等多家药店咨询时,销售员纷纷表示,这种药已经断货了,因为没利润,厂家已经不愿生产了。从年初的时候就已经断货了。
●原因
廉价药“降价死” 给不起回扣消失
张明在京城医药销售行业摸爬滚打了十五年,曾在某大型药企担任高管职务,现为某医药销售公司老板。对于“降价死”,他表示“行外人不懂没法说,行内人懂却不愿说”。
张明告诉记者,“降价死”的根源,就是占医药销售市场80%份额的医院领域。他的说法,与王尊合及在案的医务人员的说法一致,进药、用药给回扣,已经成为很多经销商必不可少的公关成本。
原北京毕奥普罗药业有限公司负责技术管理、药品成本核算的工程师栾兆玉同样表示,药品企业和其他生产企业不同,“药价的高低不取决于成本,药价高,是高在经销环节。”
“压价之后,有些药的利润低了,经销商不采购了,药卖不出去,药厂就不生产了。”栾兆玉说。
张明表示,一方面,越是贵药回扣额越高,医务人员出于利益驱动越愿意选择。相反,如果降价后的药价太低,医务人员就会失去处方兴趣,导致廉价药没有销路。
另一方面,国家的降价令是要求药品“普遍降价”,而并非仅针对贵药。“价格本来只有一两块甚至几毛钱的药品再降价,就导致经销商利润过低,根本不可能用回扣去公关,一旦被医生冷落,销售肯定趋于弱势地位。”他说。
降幅太大没销路 药企或将停产
张明说,一旦药品滞销,制药企业很可能会停产或对降幅很大的药品减产。
他透露,很多大型制药企业手里往往握有几百个药品生产批号(俗称“药号”),企业可以根据市场行情选择性生产其中的某些药品。而国家实行降价的都是疗效确定、使用多年、市场较广的药品,它们有着大量可替代产品,企业可以选择放弃前者,重点生产、推广后者,而后者的价格往往比前者贵得多。
它反映到市场上,从药店角度看就是“这种药买不到了”。但如果患者必须要用,这个牌子的药没了,就只能买其他牌子的同种药,或者高价替代药品。
但从医院角度来看,后果就更加严重。张明告诉记者:“根据规定,每种同类药,一般只允许一家经销商中标。也就是说,中标后,招标医院只能从这家经销商进药,否则就是违规。而即便这家药厂停产导致断货,根据规定医院也不能从别家进货,于是就成了‘无米之炊’”。
在合同约定不明的情况下,药厂也无须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医生只能选择换其他药,这有可能会影响到治疗。
业内人士建议
药价成本和利润 发改委应独立调查
张明呼吁,对药价成本和合理利润,国家发改委应进行独立调查。“每次降价,发改委价格司都进行了调研。但问题在于,他们的调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医药企业的数据。由于数据与各企业的利益息息相关,其中难免有水分”。
药品成本核算师栾兆玉透露,地巴唑胶囊1公斤原料100元,能生产2000片,每片综合成本不到1毛钱,而市场上每瓶地巴唑胶囊卖几十块,中间利润空间巨大。
“同种药中的高价产品,即使价格降了,也能活下去,因为它的利润本来就虚高;但低价产品本来利润就少,再一降,肯定就没人愿意生产了。”张明说。
他建议,发改委价格司应招聘一些医药专业高校毕业生或医药行业的资深从业人员入职,进行独立的数据调查,这样才能避免“低价药一降就死”的局面。
栾兆玉也表示,国家应该深入企业,对药厂进行摸底,核算生产厂家的药品成本,并核算利润,然后,公开每一种药品的出厂价和零售价,让“回扣”无处藏身。
文/记者 付中 闫新红 红雪
实习生 王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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